【售后公房】售后公房诉讼时效起算从发生矛盾之日起算 我们都知道,上海市从1994年开始进行公有住房出售给个人制度改革,1995年在1994年基础上进行了优化,1996年,2000年上海市均出台对售后公房政策的指导规定。那么一般来说,售后公房诉讼时效起算到底如何,是否适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截止到2013年,已经快满20年了,法院会如何处理此类问题? ...
所谓动迁房又称动拆迁安置房或配套商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其安置的对象是特定的动拆迁安置人,因而动迁房(拆迁安置房)的买卖、租赁除受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性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目前,上海地区法院一致认定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属于附过户条件的合同,可以凭借此份合同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过户,钟涛律师已经代理不少案件并且全部胜诉了。 但是因为他的房产证不能立即办理过户,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一屋二卖,房东破产等风险,因此需要买家聘请律师陪同购买动迁安置房,拟定充分细致的买卖合同,指导你如何交易,避免风险。 ...
近半年以来随着动迁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非常多,就笔者而言,近期代理的动迁房买卖案件不下十起,咨询者就更多,大部分咨询人士在律师的指导下能够顺利的与对方化解矛盾,解决争端,但也有部分案件需要走到诉讼程序,对簿公堂,近期的动迁房买卖纠纷案件有些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在此与读者分享,希望您在购房过程中能够多加注意,也希望给碰到类似问题的读者以参考。当然如果本文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欢迎致电律师咨询。 ...
在如今“敏感多变”的购房政策环境下,新婚夫妇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婚房?京城专业个贷机构“伟嘉安捷”针对不同需求类别的新婚夫妇分别举出案例进行置业指导。 >>出场人物:张全关键词:双 ...
房屋使用率是指房屋的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例,是衡量物业使用效率的重要标准国家现行的政策对住房使用率有一个指导性规定,即要求高层建筑使用率不低于70%,多层建筑使用率不得低于75%...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以下摘自上海二中院与上海律协编著的《社区常见法律纠纷调处手册》,这本手册是为了统一基层调解机构调解口径、正确执法而推出的,是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中形成的较为统一和稳定的意见,体现了法院就相关纠纷裁判时的思路和尺度。参考意义非常大。其中所附相关法律规定,也是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所适用的最主要和常用的法律规范。 ...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无效仍可主张房屋升值利益 然而刚性的和硬性的法律规定是不可逾越的因为一直以来房地产的价值一直疯涨,因此原来这类合同的城镇居民买受人虽已居住使用该农村房屋多年,但一旦原农村村民出卖人反悔,多年后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买方腾退房屋,往往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此时买方极其烦恼喊冤,自已有的翻盖了房屋,有的花重金装修了房屋,多年以后房屋大幅升值,便结果却被判返还房屋,往往都“损失沉重” 不过,买受人大可不必太过灰心,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富,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弥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另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1次(总第269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讨论通过)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致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赔偿信赖利益损失的应予支持。信赖利益损失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丧失另订其他有利合同的机会损失等)损失赔偿数额以不逾越履行利益为限。买受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主张信赖利益损失,这类案件中,这种信赖利益应当包括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房屋多年以来的升值利益。 ...
高院关于继承人能否继承应得共有份额的问题给出的指导性意见,主要解决的是具备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对售后公房产权的共有是否属当然共有,是否需要主张权利的问题,不能将该意见直接作为未主张权利者放弃的共有份额归谁所有的问题的依据。 ...
原则来讲,1994年是总的指导文件,1995、1996是对1994方案的完善和补充,并不是合同上注明1994就是94方案购房,原则来讲1995年起购房的都不是94方案购房,之所以强调不同的方案,是因为最大的区别就是只有94方案可以确认产权同住人共有,95、96方案只能确认购房合同无效,主张居住权。 ...
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当初购买下产权,通常都是登记为一个人的名字,特别是1994年,政府文件规定产权证上只能登记一个名字,而且由于家庭原因,即使在1995年,1996年可以登记多个人之后,很多百姓依然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其他户口同住人是否依然享有产权呢?需要在多次时间内主张份额,否则就会过期了呢?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对于这类问题也是极为重视,因为房子是重大财产,关系百姓家庭稳定,因为i连续出台多个司法文件,指导下级法院办理此类案件。 ...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房屋拆迁面积标准调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上海市关于实施房屋拆迁面积标准调换的指导意见-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市处理公房租赁适用法律指导-上海房产律师...
法院认为,夏小姐因自身知识及能力不足,委托丰瑞公司购房中介,她对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深信不疑。中介公司向夏小姐提供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信息,不仅限于房屋交易本身,还包括进行相关法律、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宣传指导。...
这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一个案件,对房屋中介公司责任的认定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由该案可以看出,法院认为中介公司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实并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中介公司也应当按其过错的程度来对当事人进行赔偿。 ...
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