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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确认房屋产权共有起诉状样本 所属:法院诉讼程序 日期:2011-8-5 点击:40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原告与被告于xxx日在闵行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结婚至今已有11年。 位于闵行区xxx室的房屋,婚前由被告承租,在结婚后,即xxx年7月10日,由原告出资买下产权,登记在被告一人名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相关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 动迁房买卖有效,动迁房买卖面临的风险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1-8-2 点击:29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1)买方可依据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查封房屋并依据判决书直接办理交接及过户手续;   (2)买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缉拿归案;...

  • 上海售后公房的产权问题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8-1 点击:34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当初购买下产权,通常都是登记为一个人的名字,特别是1994年,政府文件规定产权证上只能登记一个名字,而且由于家庭原因,即使在1995年,1996年可以登记多个人之后,很多百姓依然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其他户口同住人是否依然享有产权呢?需要在多次时间内主张份额,否则就会过期了呢?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对于这类问题也是极为重视,因为房子是重大财产,关系百姓家庭稳定,因为i连续出台多个司法文件,指导下级法院办理此类案件。 ...

  • 孤老将房产份额遗赠保姆 保姆诉请法院确认获支持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8-1 点击:5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孤老生前立遗嘱将其房产份额赠与保姆,而该遗赠行为却不被两位远房小辈认可,孤老的保姆为此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取得孤老房产遗赠。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浦东新区蓝村路一套103室房屋中属被继承人陆老太名下的三分之一产权份额应归保姆孔阿姨所有。 ...

  • 婚前出首付买房,产权登记为一个人,离婚升值部分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8-1 点击:18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按:自从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3发布后,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如何分割就掀起了广泛的讨论,另一方可以分割升值部分占据了主流意见,因此,即使现在该解释尚未正式颁布,但是法院已经可以明确支持分割房产升值部分了。 ...

  • 新婚姻法解答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时升值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8-1 点击:47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律师按:按照以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孳息,属于产权所有权人所有,夫妻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随着2010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草稿颁布,其中明确规定,婚前个人按揭买房,产权登记为一个人,婚后还贷,离婚时应该考虑还贷数额占总付款比例情况,来确认升值部分应该补偿给另一方的份额大小,由此确认了对房产升值部分应该予以补偿。 ...

  • 何谓居间成功?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付中介费?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7-26 点击:42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中介公司的做法表面上符合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的有关规定。但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不会支持中介公司的上述做法此前一直并不明确。实际上在2010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房产中介公司要求中介费的诉讼请求。...

  • 协议离婚时夫妻的房产未完全分割还可以主张分割吗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7-25 点击:18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 腹中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祖父的遗产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7-14 点击:7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管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存的份额按法定继承操持。为了妥善处置继承中有关胎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存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上述法律规定标明,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维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

  • 离婚诉讼案件房产争议问题处理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7-6 点击:11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离婚诉讼通常都要解决三个问题:感情是否破裂,子女如何抚养,财产怎样分割。从笔者所在的城区基层法院近五年来审结的离婚诉讼案件的情况看,大部分案件的主要问题已不是解除婚姻关系,也不是子女的抚养,而是现有的住房在离婚时的重新分配。在审判实践中,法官经常可以遇到男女双方在当庭表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后,确在为争夺房产或居住权而唇枪舌剑,甚至闹得焦头烂额。对多数当事人而言,房产是婚姻中投资最大的一项财产,在财产分割中无疑是最重要的问题。我国住房法律制度呈现多样性,权属状态包括完全所有权、部分所有权以及承租房屋等。“由于立法体例及技术要求,法律规定必须言简意赅,不可能过于详细。”[3]婚姻法没有针对离婚时的房产处理作出特别规定。新婚姻法实施后,司法解释中属于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夫妻共同生活八年后将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因与新婚姻法相抵触,不再适用。[4]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几年颁布的两个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确定了离婚时房产处理的若干规则,其“落脚点都是为解决实际中大量存在的关于房改房等有福利性在内的房屋争议问题”[5],而这些规则在处理纷繁复杂的婚姻房产争议时未免显得捉襟见肘。房产作为一种主要的不动产本身也是物权立法关注的重点,当物权法遭遇婚姻法,其中似乎呈现出若干矛盾与不甚清晰之处。 ...

  • 关于恋爱、婚姻房产如何分配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7-6 点击:16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律师认为: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7-6 点击:11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律师认为: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

  • 离婚案中对已经公房房改的房产的认定及处理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7-6 点击:18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涉及已经公房房改的房产争议的,按规定可以合并审理。如何理解已经公房房改的房产,其范围如何确定?以夫妻名义进行房改的房产,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夫妻双方已交完购房款,并以一方名义办理了《共有产权证书》或《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房产;第二、以一方名义进行房改,已付清购房款未并共同居住,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第三、以一方名义进行房改,已付部分(首期)购房款并实际居住而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第四、以一方名义申请参加房改,产权单位审查同意,并确定房号,而未交房款的房产;第五、以一方名义进行房改,已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但进行房改的公房尚未竣工或未开工的房产(期房)。确认已经公房房改的房产的范围,常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登记论...

  • 同居时赠与房屋分手能否返还?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7-1 点击:9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2000年5月,已婚的张某与未婚女胡某同居。在同居过程中,张某履行诺言赠与胡某房屋一栋,并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将产权所有人登记为胡某。2002年8月,二人关系破裂,张某到人民法院起诉胡某,要求判令胡某返还上述房屋。 ...

  • 外籍人购国内办公用房合同被判解除 所属:外国人在上海买房 日期:2011-6-23 点击:64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国家六部委曾明确规定,外籍人士不得购置我国商用房。然而,美国人蔡先生却在开发商的误导下,支付人民币100(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万元作定金,欲购置市中心一处价值2347万元的办公用房。因蔡先生无法继续交易过户,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100万元定金。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签署的《定金合同》及《定金补充协议》予以解除;由房产商返还蔡先生100万元。...

  • 买主400多万买套抵债房 法院陷入两难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6-10 点击:35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此案的当事人许先生1月份的时候曾经来上海咨询过钟涛律师,当时钟涛律师给出的建议是第一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第二起诉法院法院,轮候查封该房产。 从该报道可以看出,南京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的司法解释没用完全理解,该司法解释倒数第二天明确规定,财产保全裁定适用本规定。法院没用按照执行异议正式开听证会,而是按照信访听证开会,完全是程序错误。 ...

  • 已经办理现房转让的预告登记如何受理法院的查封?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6-9 点击:33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我单位为一起现房转让办理了预告登记(已核准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执行法院要求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对此,我单位有一种意见认为:在建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颁发的法发[2004]5号文件中,有一条规定是“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当事人申请的预告登记已经核准,因此不应再进行查封。问:人民法院对已经办理了现房转让预告登记的房屋是否还可以实施查封?如可以,应如何受理法院的查封? ...

  •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提起查封异议吗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6-8 点击:25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提起查封异议吗那么,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呢?法院要组织听证会,对购买房产,支付价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清楚之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解封。 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该解释的规定,也就是说,只有涉及执行、查封行为都属于该解释范围。 ...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宅基地房屋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7 所属:法律法规 日期:2011-5-31 点击:33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我国一直未建立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级制度,宅基地房屋则历经土改登记、及未新建、翻新、改扩建的演变。因此,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屋新建、翻新、改扩建等情况。...

  • 知青子女回沪遇到拆迁问题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4-15 点击:30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刘小姐作为知青子女,户籍迁入系争房屋后,因系争房屋居住困难在外租房居住,他处并无任何住房。沪高法民一[2004]3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条规定,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有权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张权利。据此,刘小姐应被认定为该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有权参与动迁补偿款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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