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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虹口区11街坊(部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摇号结果的公告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4-3-4 点击:18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关于虹口区11街坊(部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摇号结果的公告 ...

  • 关于虹口区78街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摇号结果的公告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4-3-4 点击:39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关于虹口区78街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摇号结果的公告 ...

  • 虹口区78街坊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结果公告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4-3-4 点击:104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虹口区78街坊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结果公告 ...

  • 夫妻共有房产 一方不同意可以抵押吗 所属:房屋租赁 日期:2012-12-12 点击:50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婚姻法解释(三)》中规定的孳息应作狭义性理解,专指非投资性、非经营性的收益,如存款利息、果树无需管理自然结果等。房屋租金不是孳息,它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是一种经营行为。当事人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

  • 共有房屋能否进行产权分割的判断标准 所属:房屋租赁 日期:2012-10-17 点击:46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屋为多人共有的现象在生活中较为普遍,通常情况下各共有人能够和平相处,但是在共有人因继承、离婚等问题产生纠纷时,往往要求对房屋的各个房间进行分割。本案一、二审的判决结果之所以不同,关键在于所依据的判断标准存在差异。一审以各房屋能否在物理上区分开来为标准,即构造上是否独立;二审则在此基础上,再附以分割后的房屋能否各自进行产权登记等严格标准。 ...

  • “强迁户口”遭遇法律“空白” 老人住房权益有待法律保障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2-5-29 点击:234 作者: 来源:

    h3“强迁户口”遭遇法律“空白”老人住房权益有待法律保障/h3    作者:上海甄涛律师事务所  甄涛律师   日前,一起普通的涉老房屋迁让纠纷案的诉讼结果,暴露出由上海市人民...

  • 商品房竣工验收及交付的法律分析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2-4-17 点击:54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商品房买卖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商品房的交付。众所周知,卖方所交付的商品房除应当符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外,还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这一法定条件的确定,对于判断当事人是否妥当履行合同义务及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至关重要。笔者在多年的法律实践中发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几乎毫无争议的是商品房须经竣工验收方可交付,但经常引发争议的是,商品房到底是根据《建筑法》进行竣工验收,还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这两部法律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及程序差别巨大,因而人民法院如适用不同法律、采用不同竣工验收标准,就极可能对商品房的实际交付时间认定完全不同,由此导致裁判结果迥然相异。从目前笔者收集的判例来看,司法机关各种裁判结果都有,甚至在同一小区的不同买受人,针对几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只因为约定了不同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结果即迥然不同。这种互相矛盾的判决往往会导致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困惑不解,认为法院以“双重标准”判案,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法治原则,更谈不上息讼服判。因此,正确解读《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商品房竣工验收及交付的规定,对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竣工验收标准及程序,进而妥善处理相关民事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 张灵甫遗孀向南京索还解放前房产30年未果(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2-3-28 点击:44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张灵甫是抗日名将、国民党军著名将领,其妻王玉龄亦是民国一代名媛。王玉龄声称1945年两人结婚后,张灵甫曾在南京购买一栋房产并赠与她。后张在孟良崮战役战死,王迁往台湾,该房一直由政府代管。改革开放后,王玉龄托人向南京市相关部门索还此房,但之后房屋被拆;随后近30年间多次要求补偿,至今也未得到满意结果。 ...

  • 对拆迁评估价格不服怎么办?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2-2-21 点击:57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对拆迁评估价格不服怎么办?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是拆迁律师工作当中最常见的,通常都是被拆迁人认为该结果不能反映自己房产的真实价值。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应当如何解决呢?其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 1、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 按94方案购房之后的同住人主张权利确定产权析产继承案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1-1 点击:64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按94方案购房之后的同住人主张权利确定产权析产继承案 按94方案购房后,同住人主张权利确定产权要求析产继承案件我办理了很多件。由于其时代久远,很多法律从业者都对其相关处理政策比较陌生,在这里,王厚忠主任律师主要是从唤醒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出发来解读这类案件的处理方法。 94方案出台之后,由于主管部门当初的考虑欠妥,对必定产生的一系列遗留的社会问题预料不足,使得争议一旦提交到法院,法院内部由于意见统一的滞后性就导致了奇形怪状的处理结果。随着争议的多样性,法院的内部意见就像补丁一样见个窟窿补个洞。王厚忠律师认为,这样就带来了一个十分重大的隐患,如果94方案购房者的同住人对法律意见的不断调整不能第一时间掌握,仍然停留在原有认知中,必定会被动地错过一系列重大权利,导致重大损失。 ...

  •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无效仍可主张房屋升值利益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0-24 点击:20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无效仍可主张房屋升值利益 然而刚性的和硬性的法律规定是不可逾越的因为一直以来房地产的价值一直疯涨,因此原来这类合同的城镇居民买受人虽已居住使用该农村房屋多年,但一旦原农村村民出卖人反悔,多年后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买方腾退房屋,往往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此时买方极其烦恼喊冤,自已有的翻盖了房屋,有的花重金装修了房屋,多年以后房屋大幅升值,便结果却被判返还房屋,往往都“损失沉重” 不过,买受人大可不必太过灰心,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富,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弥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另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1次(总第269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讨论通过)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致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赔偿信赖利益损失的应予支持。信赖利益损失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丧失另订其他有利合同的机会损失等)损失赔偿数额以不逾越履行利益为限。买受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主张信赖利益损失,这类案件中,这种信赖利益应当包括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房屋多年以来的升值利益。 ...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主要内容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10-23 点击:14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主要内容 4、房屋估价。在实行货币补偿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作为结清差价的依据。至于房屋的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双方未能就选定评估机构达成合意,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评估费用一般由拆迁人承担。有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评估工作由当地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这种规定显然属于行政性垄断,被拆迁人对其评估价格的公信力也多持怀疑态度,因为拆迁管理部门多为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进行房地产行政管理过程中与拆迁单位难免建立一些关系,而被拆迁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联系很少,被拆迁人有理由怀疑拆迁人利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关系去干预和影响房屋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所以,笔者认为,利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市场主体之间民事行为中的房屋价格评估由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并非妥适。当然,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的价格也并非一定要进行评估,若双方能就补偿的金额和差价结算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不评估,这样一方面可以尽快签订拆迁协议并付诸实施,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可以省却一笔评估费,降低拆迁中的成本。 ...

  • 上海市关于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赔偿问题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9-20 点击:34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如果对拆迁部门的评估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复估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复估报告或重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 卖房子也需要聘请律师陪同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1-5-9 点击:16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2011房地产处于严重观望中,上海房价到底是涨是跌谁也说不准,但是2011年3月份上海房地产市场交易火爆确实一个事实,那么房东出卖房子委托中介,到底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钟涛律师上周接待一个客户,他以前曾经委托门口的中介出资过房子,关系不错,因此这次就委托此中介挂牌卖房,之后中介带人来看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房东都没有仔细看,就签字了,结果发现交房延迟到10月份,距离现在7个月,付款时间也延长到10月31日。那么此内容对房东很不利啊。房东现在也想卖房投资,而买家因为信用问题,导致贷款不能下来,导致现在交易暂停了。 ...

  • 挑一套合适的二手房做婚房 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3-28 点击:57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据最新《中国婚姻现状调查》结果显示,6成城市女性认为结婚首先得有房子。毫不夸张地讲,婚房已经成了广大准婚一族关注的焦点。与买新房相比,二手婚房具有很多突出的优点,比如买完即可入...

  • 签订买卖合同之后房东恶意违约如何申请法院执行?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25 点击:38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律师,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你,方便的话,请帮忙答复。我于2010年7月8日与卖家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签约后因卖家不按合同约定去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于2010年9月初将对方告上法庭,于10月27日开庭,判我方胜诉,要卖方双倍返还订金2万元,结果对方不服提出上诉,1月7日二审判维持一审判决,但对方到目前为止还不支付2万给我,这种情况下,我想问:1、要求强制执行手续要如何办理?2、房子升值部份可不可以再起诉他追回这部份钱?升值的时间是什么算按7月8日至我告他时止,还是按他返钱给我为止(这套房子原来卖给我是78万,后来听说转给别人接近100万,第一审我没有提出来,想的是尽快把这事给结了,少要点钱,对方可能会爽快些的还给我们,没有想到遇到个无赖)。 ...

  • 新国八条出台后二手房纠纷增多多出好几万营业税由谁来缴 所属:贷款税费 日期:2011-2-24 点击:44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新国八条出台后二手房纠纷增多多出好几万营业税由谁来缴新国八条出台后二手房纠葛增加多出好几万停业税由谁来缴 未满5年二手房买卖全额征税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的“新国八条”楼市新政,特别是“未满5年二手房买卖全额征税”的规则让不少已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还没来得及过户的市民措手不及,也让很多二手房买卖陡生变数:要么承当新增的一大笔停业税,要么解除合同。 新政算账 200万的二手房停业税增加多 “新国八条”中明白规则:二手房购置后未满5年停止买卖的,将统一征收全额停业税。我爱我家权证部一位人士通知快报记者,这条新规给二手房市场带来的冲击很大。由于在二手房市场上,购置时间未满5年买卖的很多,估量占了一大半。不满5年卖房全额征停业税 假定有一套报价为200万元的二手房(144平米以下)要转让,这套房子3年前是以100万元买的。那新政前后需求交纳的停业税分别是几钱呢?原先是用200万元减去100万元,再乘以5.5%的税率,这样算下来将产生5.5万元的停业税。记者调查:停业税全额征收200万的房屋需多缴5万多 而新政后在实践操作中,由于是全额征税,那么如今的停业税就是直接用200万元乘以5.5%。这么算下来停业税是11万元,增加了一倍! “有的大户型房子,如今光停业税就要十来万,我给房主算出来后,把房主都吓跑了。”一位中介业务员郁闷地说,年后他只能做做租赁。我爱我家的几名签约专员,这几天每天做的就是诲人不倦地给买卖双方计算税额。“经过我们谐和,有的买卖双方容许各自傲担一局部停业税,有的则是一拍两散,还有的是正在纠结当中。”记者察看:二手房停业税全额征税购房者自叹压力更大 案例剖析 新增的停业税应该由谁出? 未及时实行合同,由违约方承当 一对夫妇最近找到律师。他们是在“新国八条”出台前签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中商定停业税由买方承当,可往常他们要多交四五万元的停业税。这对夫妻郁闷地说:“我们在合同中商定了1月25日送件,新政是1月26日出的,假如我们能按时实行合同,就没有这多出来的事了。可就是由于卖方没有按时实行合同,结果招致这一结果。如今我们请求房主承当这个多出来的税,但对方就是不同意。” 法律解读: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呈现违约方的状况下,应由违约方停止承当。卖方因没有实行合同招致买卖双方未能及时送件,多交的停业税应由卖方承当。 合同没商定,应由卖方承当 今年1月21日,叶女士将浦口区一套房产卖给了李女士,因该房屋尚有32万元银行贷款,于是双方商定:李女士于合同签署次日向卖方叶女士支付32万元,用于办理房产解押过户手续,待李女士拿到房产证后再向卖方支付余款。同时双方还商定:停业税由买方担任交纳;如遇政策调整形成停业税增加,按国度政策、法规来决议由谁承当。 新“国八条”出来后,李女士说,法律规则停业税是由卖家承当的。而叶女士说,新国八条未对新增停业税由谁承当停止规则,双方应分担。双方为此争论不下。 法律解读:按法律规则,承当停业税的法定主体是卖方;在理想中买卖双方经常自行商定由买家承当,这同样契合法律规则。依据双方在合同中的商定,可得出以下结论:新政前需求交纳的差额停业税按合同商定由买方承当没有异议;双方商定因国度政策招致的停业税的增加“按法律法规办”,因而新增停业税应当由卖方承当。 律师观念 新政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房地产律师网律师表示:在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环境下,多出的停业税纠葛主要依据合同商定及实行状况停止判别。 “因新国八条产生的停业税问题不属于不可抗力及形势变卦的范围,合同不能依法解除。”不可抗力在《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制、不能防止的客观状况”。形势变卦也有明白规则:“合同成立后,客观状况发作了当事人在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形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严重变化,继续实行合同关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完成合同目的”。新国八条对停业税的调整并不用然招致双方不能继续实行合同。因而,停业税调整不属于形势变卦,合同不能依法解除。 ...

  • 买家与中介、卖家签订了三方居间合同,因贷款无法完成交易,需要付佣金吗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4 点击:95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买家与中介、卖家签订了三方居间合同,因贷款无法完成交易,需要付佣金吗在钟涛律师陪购购买的房地产案件中, 经常看到各个中介公司拟定的居间协议条款,如果买卖双方不买房,要赔偿中介的损失,有的是2%的佣金,有的是20%房价款,通常都比较的高。 2、那么,当买卖双方合意解除居间合同,中介却要求支付中介费的时候,到底应不应该支付呢,如果中介起诉到法院,胜算如何呢? 3、钟涛律师解答,在本律师处理的此类案件中,都没有按照所谓2%的标准支付中介费,而是仅仅支付一些劳务费,具体金额根据每个案情不同。但是有些客户为了省钱,没有聘请律师处理,仅仅靠自己去法院应诉,结果法院判决按照2%的标准支付,最后得不偿失。 ...

  • 关于2010年度本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年检结果的通知沪房管拆(2010)206号 所属:法律法规 日期:2010-12-9 点击:658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关于2010年度本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年检结果的通知沪房管拆(2010)206号 ...

  • 房屋实际使用人与承租人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上海兆城精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钱宝华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0-12-3 点击:231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审判实践中,租赁合同的签约人即承租人一方和房屋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认定相关人的责任承担,各法院存在处理结果不一的情况,给租赁案件的统一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本案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签约的承租人是否仍应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房屋使用人与承租人是否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等。本案的审理对准确理解合同相对性原则、既判力相对性原则、正确认定承租人与实际使用人的责任作了相应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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