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和拆迁安置待遇不属于安置对象又被考虑的人员的拆迁份额 ...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可以到动迁组开发商处直接更名吗? 如果该拆迁安置房的土地属于国有出让土地,房产及土地都是可以过户的。拆迁安置房到开发商处更名这一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拆迁安置户,在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况外不具有《物权法》上规定的产权效力,且期间风险很大,所以若想购买,请一定要深入了解房子的实际情况,分析防范风险。...
本市现行的是以2001年1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即市政府111号令,以下简称111号令)为基础的城市拆迁政策体系。111号令的核心,是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市场化,拆迁补偿安置对象由过去的房屋居住人口改变为被拆迁的标的物----房屋,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以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为基础,进行货币补偿或实物补偿。111号令发布后,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同,推动了本市的拆迁工作。此后,由于本市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尤其是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高潮的到来,为尽快拆平交地,不少拆迁基地重新引入了“人头”因素,以达到提高补偿总价而让居民能够搬迁的目的。由此,不合理的人口迁移现象逐步蔓延,拆迁秩序日渐混乱,因此拆迁政策及其实际操作带来的矛盾开始凸现,亟需调整完善本市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
如果安置适用“砖头+人头”的标准补偿,砖头主要以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基于砖头的总补偿按照继承的原则发生继承;人头上的补偿,是以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来补偿的,一般来说,哪些人被认定成应安置人口,有权取得人头上的照顾。像你这种户口不在拆迁房屋内的,如果不满足上海市政府61号文的应安置人口的第二项、...
本案系争房屋的取得是私房动迁而来,与一般的福利分房在来源上、性质上均有所不同,原告秦弟对系争房屋所享受的权利内容与福利分房也有所区别,所以不宜单纯套用福利公房的同住人标准来认定本案原告的身份。考虑到原告本是宋家宅私房的动迁安置对象之一,系争房屋的动迁分配也考虑了原告的面积份额。同时,在被告买下系争房屋作为售后公房时,原告的户口还在其中,尽管原告没有实际居住,但并不影响对其同住人身份的认定,因此法院认定原告秦弟是系争房屋的同住人。...
依据动迁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动迁补偿款或置换房屋应当归安置对象所有,各个安置对象均享有自己份额内的财产性权益,并非房屋所有人享有安置款。...
拆迁协议中应该列明所有的安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