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来找我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张法院公告,手都在抖。他在杨浦租了套房子,住了快两年,日子刚顺当。结果前两天门上贴了封条似的通知,说这房早被房东拿去银行做了抵押,如今房东还不上钱,法院要拍卖抵债。小李傻了,说自己租约还有大半年,难道真要被赶到大街上,行李都没处放。
他翻出合同给我看,白纸黑字写着租到年底。可法院的人说,房子要拍卖,买受人拍下后就归人家,让他尽快搬。小李蒙了,想起听人说过买卖不破租赁,租客能挡住房子,可这回怎么不灵了。他问我,钟涛律师,这规矩是不是骗人的,我合同在手怎么反倒没用了。
这里有个坑,买卖不破租赁不是万能钥匙,碰到抵押就未必转得动。法律上有个讲究,如果房子在出租之前就已经抵押给了别人,后来被拍卖,那租约挡不住新买家。白话讲,你租的时候房子早就押在银行了,银行的钱优先,你的租约得靠后站。小李这房,抵押登记比租约早了快一年,正好踩在这个例外上,合同再硬也拦不住拍卖。
有人会问,那租客岂不是白吃亏。话不能这么说。租客确实没法拿租约拦拍卖,但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第一,拍卖公告会写清楚带租不带租,竞买人明知有租约还拍,等于接了这摊子,不能回头赶人。第二,如果房东隐瞒抵押让你稀里糊涂租进来,你可以找房东要赔偿,押金租金得退,还得补你搬家的损失,这不是白认倒霉。
我的看法是,这条例外看着冷,其实有它的道理。银行借钱给房东,拿房子做押,本来就该优先。要是随便一个租约就能把拍卖搅黄,银行的钱谁来还。所以法律把抵押在前、出租在后的情形单拉出来,不护租约。但反过来,出租在前、抵押在后,租约照样挡拍卖,这条别搞混,顺序不同,结果天差地别。
这案子给我的教训是,租房前一定去查查房子有没有抵押、查封。上海现在不动产登记能查,花点功夫问一句,比事后哭强。小李就是图省事没查,结果踩雷。老话讲,晴天带伞,饱带干粮,租房这种大事,前期多留个心眼,省得后面狼狈,东西打包都不知道往哪搬。
我帮小李算了笔账:拍卖照样进行,但他可以去找房东老孙追偿。老孙明知房子押着还租给他,属于隐瞒重要情况,押金和剩余租金得退,搬家费、中介费也得赔。小李拿着合同和抵押时间的证据,把老孙告了,最后拿回一笔钱,虽没保住房子,损失总算补回大半,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说实话,这种抵押房拍租的事,这两年特别多。好多二房东、小房东资金链一断,房子就被银行收走。租客蒙在鼓里,等封条贴上才知情,急得团团转。古人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租房也得留个心眼,别嫌查一下的麻烦。
有人问,我租的时候房东压根没提抵押,我怎么知道。这不能怪你粗心,但也有招。签合同前,上不动产登记中心查一查,或者让房东出示产调,看有没有抵押查封标记。上海这事儿能办,花不了多少功夫。小李就是跳了这步,才掉坑里。我常跟租客说,租之前花半天查,省得租后哭半年,这话一点不假。
还有一层,小李担心拍卖后新房主逼他立马走,连搬的时间都不给。按规矩,即便租约挡不住,新房主也得给合理腾退期,不能当天贴条当天轰人。逼急了你可以主张占用费、搬家费。真碰上不讲理的,报警加找律师,别自己扛。钟涛律师见过硬轰的,最后都赔了钱了事,没一个占着便宜。
我劝小李,往后租房先把抵押查封查干净,这是底线。再就是,租金别一次交太久,交个季度顶天,房东真出事,你损失也小。小李点头,说这回算交了学费,下回绝不图年付便宜吃大亏。我说对,租房图省钱的坑,往往最贵,贪小失大这四个字,他是真尝到了。
说到底,抵押房不是不能租,是得睁眼租。出租在前、抵押在后,你稳;反过来,你就是接了别人的雷。顺序二字,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话放在租房上再贴切不过,小李现在逢人便讲这教训。
再提醒一句,碰到抵押房,也别一听拍卖就自乱阵脚搬走。不少人慌慌张张卷铺盖,结果押金租金还没要回,人先跑了,反倒吃亏。小李当初也想跑,被我拦下,先留证据再谈退,钱才拿全。租房遇事儿,稳字当头,慌最误事,这句我送过太多人。
临了补一句,碰上法院拍卖公告贴门上,别慌也别躲。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说明你是合法租客、租约情况,留下你的合同和付款证明。法官不是要吃你,只是走程序,你配合了,腾退期、损失都能谈,躲起来反倒吃亏,这点最关键。
收一句实在话:租之前查查房子押没押、封没封。出租在前抵押在后,租约才保得住你;反过来,再拿合同也挡不了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