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动迁地有户口5个,我的姨妈,姨夫,他们的女儿以及他们的外孙的户口,以及我的户口,(在动迁前所有户口存在年限在九年以上)。我的姨妈是承租人。据姨妈告诉我说拆迁协议尚未谈妥,合同也尚未签署,没有拿到钱。但是我本人去动迁地发现房屋已被拆除,动迁小组说该房屋的拆迁工作已经结束,但拆迁组只与房屋租赁人商谈事宜,为保护个人隐私,拆迁小组不能透露动迁款的分配方案,但告诉我是以人口数(是按照五口人)作为补偿基础的。请问我是否有权分享该动迁款,按照法律应该如何分配?我是否享有知情权?通过何种方式我才能获知动迁款的分配方案的实情呢?
1、公房内有户口的人都享有权利分配此动迁款
3、申请法院调取拆迁协议,你自己是拿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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