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我和父母以及妻儿原本住在一套公房内,承租人和户主均为父亲,我们五人的户口均在该套房屋内。今年年初,房屋拆迁,父亲与拆迁单位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拿到拆迁补偿款25万余元。由于当时父亲拿了这笔钱却不愿意再另行购买房屋,致使我一家三口在外租房居住。谁知,这几个月父亲擅自将拆迁补偿款25万余元投资到股市中,现在资金帐户中还剩15万元。得知该情况后,我向父亲提出用15万元去买套房屋。父亲非常生气地说,他是一家之主,有权支配这笔钱的使用。故请问,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1、公房拆迁补偿款属于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份额均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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