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外公90年拆迁安置分配了一套公房,后来外公偷偷买下产权,现在他想留给舅舅舅妈,我可以享有产权吗-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律师按:出售人及有购房资格的人起诉要求确认购买公房协议无效的应予受理。
【客户咨询】
1、家住浦东乳山路700弄的王小姐向钟涛律师咨询。
2、90年代,她和外公一起居住在南京东路,从出生到上小学,初中,大学,户口都是在这套房屋内,这套房屋,只有外公、外婆,她的户口。
3、91年,社区改造,拆迁安置在浦东新区乳山路,分配了一套公房,面积80平方米,随后,三个人的户口也迁入到乳山路公房之内。
4、1999年,外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了我的签名,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共有住房出生合同,购买下了此房屋产权,产权人等级为外公一人。
5、2005年,我为了我的小孩读书,将户口迁入到老公的房子内,今年我才知道,外公购买产权的事情,并且他想立遗嘱,将房子给舅舅舅妈,我改怎么办
我能享用产权吗,官司可以赢吗
出售人及有购房资格的人起诉要求确认购买公房协议无效的应予受理。
因此,你可以起诉法院要求确认共有住房出售合同无效
也可以要求确认此房屋你享有三分之一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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