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民事权利义务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是,公证债权文书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除外。 ...
2016最新立案、审理、执行、查封民事各种期限规定...
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浦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钟涛律师按,这是钟涛律师办理的又一起确认空挂户口人员不享有居住权的成功案例,案件经历黄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审理,全面支持钟涛律师提出的观点,空挂户口人员不享有公房居住权。 ...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
800多平方米的房子深夜被强拆,琶洲村陈氏兄弟奔走两年多,终于拿到了广州市中院认定此项强拆违法的判决,这也是广州法院认定的首例强拆违法案件。然而,谁该为这项违法行为埋单?昨日,陈氏兄弟向海珠区城管局要求国家赔偿一案,在海珠区法院公开审理。陈氏兄弟要求恢复房屋原状,海珠区城管局方面称已无法恢复原状。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关于下发《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
有一些开发商为了减少赔偿,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故意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约定得很低。“钟涛律师认为:对于这种情况,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请求法院将违约金予以调高。一般的做法是,业主举证当地附近有关租金标准等,以证明逾期交房所产生的损失。一般法院会予以调整的,钟涛律师认为:具体调整比例将由实际审理案件的法官定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上海闸北法院审理94方案房改房中售后公房又一确权案例...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权纠纷的处理 如前所述,公房租赁与普通的租赁不同。公房承租权没有租赁期限的限制,又具有类似于物权的财产权益的性质。所以,当承租人死亡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承租人的近亲属等仍可对该房屋享有承租权益。就上海市而言,司法实践中处理相关问题的法律依据包括:上海市人大颁布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房承租权确定及使用权转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 ...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公房承租权确定及使用权转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不问题一:公房承租人死亡,尚未确定新的承租人时,哪些人可作为房屋拆迁裁决案件的原告? 答:公房承租人死亡,尚未明确新的承租人时,房屋拆迁裁决中作为被裁决的对象,具有原告资格。房屋拆迁裁决中未涉及的其他使用人或其他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符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也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问题二:公房承租人、公房使用人中有一人或多人提起不服房屋拆迁裁决行政诉讼,未起诉的其他人是否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上海市服房屋拆迁裁决案件审理若干问题解答》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不服房屋拆迁裁决案件审理若干问题解答》 公房承租人死亡,尚未确定新的承租人时,哪些人可作为房屋拆迁裁决案件的原告? 答:公房承租人死亡,尚未明确新的承租人时,房屋拆迁裁决中作为被裁决的对象,具有原告资格。房屋拆迁裁决中未涉及的其他使用人或其他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符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也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
《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的第五条对该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即“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小林应当补偿给莉莉房产价值10%到30%的份额以后,才能将房产完全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
因协商不成未签订买卖合同,无权没收定金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的房屋为老式花园洋房,产权证及产权调查都没有标明车库面积是否包含在产证上记载的房屋面积内。买卖双方在签订居间协议中未予明确,并双方对车库转让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非明显恶意或过错。且张某已将房屋另行出售,居间协议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张某未提供证据证明曾告知过产证上记载的房屋面积包括车库面积。据此判决张某返还定金。 ...
94方案没有户口打赢房屋确权官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女士虽然没有将户口迁入该房屋,但作为该房屋的分配安置人员和出资人,应享有该房屋的产权,遂判决该房屋归李女士和其父亲所有。 ...
94方案,95、96方案的区别 因此如果是按照94方案购买房屋的话,无论产权证上是否有同住人的名字,同住人(或原在公房内有户口的人)都是共同产权人。若是按照95、96方案的,那同住人在当初购买该公房时应有内部协议,内部协议应当写清将来产权的归属,否则就不能出资购买。根据上海高院对审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处理意见规定: ...
再议婚前按揭房的权利认定及处理离婚案件中,按揭贷款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之间存在较大的时间差、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等原因,导致对婚前一方利用银行贷款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按揭房,离婚时其权属、其增值部分及共同偿还贷款行为如何认定、如何分割的问题,已逐渐成为离婚案件审理的难点。对此,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各地法院作法不一的审判处理,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与法律统一性、严肃性的维护。此前,这类问题在实务界已多有论述,笔者结合审判实践,与时俱进,对婚前按揭房的归属标准与按揭房的增值处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