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银行可以晚点放款,可以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当中可以约定了明确的付款,过户期限,晚一天付款就要支付违约金,那么,到底是按照合同约定来赔付,还是买家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抗辩呢?...
房产新政后,情势变更原则是否适用由法院自由裁量-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情势变更原则-上海房产律师...
正确使用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为由解除买卖合同-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