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居间合同买方欲毁约及索回定金的咨询如《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不具备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最终未能订立买卖合同的,认定相关违约责任的承担主体的关键在于认定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原因。如因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未能成立,该方将会被中介方追究违约金责任(金额相当于其应支付的佣金)并被相对方追究定金责任及机会利益损失。如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如双方对买卖合同具体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将被免除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居间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介公司获取中介报酬的必要前提应当是促成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 ...
h3·浅析预售商品房重复处分中的权利冲突及法律救济/h3 浅析预售商品房重复处分中的权利冲突及法律救济 预售商品房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在生产、交换过程中,由于其形态...
h3·房地产维权 请拿起法律武器/h3 最近,某些地方房地产纠纷导致矛盾激化,房地产维权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心的话题。笔者拟从房地产纠纷的表现形式、房地产维权所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等三方...
h3贷款买房须避五大陷阱/h3 日前,快报联合同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天津日报大厦举办了房地产交易安全知识讲座,为天津市民剖析二手房现实交易中涉及贷款手续的一些陷阱,并提出应对措施。...
h3律师为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介入的二手房买卖提供法律服务的义务/h3 1、概念界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
h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订)/h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订)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nb...
h3徐先生诉某房地产公司无预售证认购合同纠纷案/h3 案情介绍】 徐先生于2006年1月8日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某现代城认购书》。双方约定,徐先生购买某现代城房屋一套,房价款2...
h3有车位产权,为何打不赢这场官司?/h3 香港力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固公司)购买了地处静安寺环球大厦的一套办公用房及车位,并获得了上海房地产权证,但后来却发现该车位被建设银行上海...
h3交房条件不具备南京95名业主获赔违约金200多万元/h3 95户业主相继状告南京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其承担因房屋逾期交付的违约金,并尽快办理房屋交付手...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
是否要由人民法院先解除轮候查封,登记机构才能协助执行? 从实际操作来看,如果让人民法院先解除查封,再由登记机构协助执行,反而会产生一些问题。主要是从法院解除查封到登记机构完成转移登记,中间还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间隙。如果在这段时间间隙中有其他法院要求实施查封,或是轮候查封的法院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中关于“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这一规定,将该房屋转为查封的,登记机构反而很难解释清楚。而直接按法院的法律文书办理转移登记,就消灭了这一时间间隙。...
商品房买卖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商品房的交付。众所周知,卖方所交付的商品房除应当符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外,还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这一法定条件的确定,对于判断当事人是否妥当履行合同义务及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至关重要。笔者在多年的法律实践中发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几乎毫无争议的是商品房须经竣工验收方可交付,但经常引发争议的是,商品房到底是根据《建筑法》进行竣工验收,还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这两部法律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及程序差别巨大,因而人民法院如适用不同法律、采用不同竣工验收标准,就极可能对商品房的实际交付时间认定完全不同,由此导致裁判结果迥然相异。从目前笔者收集的判例来看,司法机关各种裁判结果都有,甚至在同一小区的不同买受人,针对几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只因为约定了不同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结果即迥然不同。这种互相矛盾的判决往往会导致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困惑不解,认为法院以“双重标准”判案,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法治原则,更谈不上息讼服判。因此,正确解读《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商品房竣工验收及交付的规定,对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竣工验收标准及程序,进而妥善处理相关民事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在房地产市场走势微妙之际,国土资源部准备启动一次较大规模的小产权房整治行动。据说,该部将在北京、重庆、郑州、海口等小产权房较密集的城市开展试点,先行清理在建和未售、侵占耕地的小产权房,杜绝小产权房继续发展,随后再分情况治理已售的小产权房。 ...
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通常也是双方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随着人们婚恋观念的变化,婚姻与房产之间各式各样关系层出不穷。既往的婚姻纠纷案件处理中,法院往往是按照房地产登记的办理时间为基准进行裁判,即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晚于结婚登记日则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早于结婚登记日则认定为买房者一方的婚前财产。...
购买拆迁安置房后房东加价,法院判决强制过户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则。原、被告就系争房屋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当事人真实合意,内 容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系争房屋是动迁安置房,被告取得了产权人为其一人的房地产权证。原告出于 公示、公信原则,有理由相信被告是系争房屋的完全所有人,原告已按约支付了系争房屋的全部房款并已实际入住该房屋,属于 善意、有偿取得房屋,其对系争房屋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
上海地区,售后公房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集中同住人和承租人之间,对此类纠纷的解决还细分为按照94方案购买的售后公房的纠纷和95年之后购买的售后公房的纠纷。由于法律的滞后,上海市1994年房改房产权人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随着1995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的颁布,95年之后的房改房均应由承租人及同住成年人签署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以确定产权人。 ...
2012年持续严格政策条款市场下买家如何签订一份有利的买卖合同如今房地产市场终于有了较为明显的变化,买方在交易地位上的转变也显而易见。卖家房子难卖了,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强势”。在此时的房地产市场大环境下,买方应当重视合同的签订,争取通过签订一份比较有利的买卖合同达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并且有效的避免后续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 ...
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发力,一线城市降价潮此起彼伏,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个别楼盘降价达20%到40%。成都、南京、天津等二线城市新开楼盘成交价格也开始出现下跌。随着房价下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额和净利润大幅下滑。不断萎缩的成交量、持续增加的库存以及愈发吃紧的资金链被称之为压下房价的“三座大山”。原本资金充裕的大型房企也不得不降价促销。这一轮的降价直接引发老业主的强烈不满,纷纷要求房地产商予以退房,并赔偿损失。 ...
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