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网[www.p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论坛留言
上海房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_上海房地产律师网-上海二手房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网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_上海房地产律师网-上海二手房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网

时间:2011-10-27来源: 作者: 点击: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割?
    一、买受人对经济适用房只拥有有限产权,在法律上有如下限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3、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是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二、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
    1、对于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还不满五年的,如果夫妻双方有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应该遵守夫妻的协议约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应该暂不做割,可等取得完全的产权以后再处理。否则,该房屋将被政府按照原价购回,双方都不能得到。
    2、对于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满五年的,夫妻如有协议也当遵守。协议不成的,在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再原则上夫妻平房产。主张产权的一方补偿相应的房屋价值给对方。
    离婚时夫妻共有的经济适用房应当如何割?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所有人获得的是有限产权。所有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割应:
    1、对于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还不满五年的,如果夫妻双方有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应该遵守夫妻的协议约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应该暂不做割,可等取得完全的产权以后再要求法院处理。
    2、对于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满五年的,夫妻如有协议也当遵守。协议不成的,在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再原则上夫妻平房产。主张产权的一方补偿相应的房屋价值给对方。
    在经济适用房割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依照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如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平均割。但接下来的问题是应当如何割,按购买时价格来割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当时购买的价格包含着当时卖方对夫妻双方的优惠,即使是按当时的市场价购买的,由于近几年房屋涨价不争的事实,这在法律上可以认为是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的“众所周知的事实”,即无论如何都不应当按购买时的价格割。但由于对经济适用房这种房屋的割法律上确实找不到具体的法律依据,只能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进行割或者配。所以我们认为,双方可以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割该房屋,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这样可以做到对双方都比较公平。如果不愿意以竞价方式割,则可以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扣除营业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并考虑到日后交易的风险等因素,大致确定该经济适用房的目前价格,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平均配。总之,只要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总会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割办法的。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
paoup
. TAG: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_上海房地产律师网-上海二手房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网

查看[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_上海房地产律师网-上海二手房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网]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上海房地产律师咨询网是上海地区大型的房产法律咨询平台之一!此平台拥有最专业的上海房地产律师房产律师,提供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介全程陪同服务,房屋拆迁谈判及拆迁款分割,购房定金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商业地产租赁纠纷,相邻权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房产抵押权纠纷,房屋装修纠纷,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钟涛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办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业务范围

    ·陪同购房             ·商品房买卖
    ·期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房屋拆迁             ·离婚与继承
    ·物业管理             ·商住铺租赁
    ·公房纠纷             ·房地产调查
    ·中介谈判             ·诉讼与仲裁
    ·房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房屋买卖全程法律服务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介绍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