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按:进来不少客户来电咨询,94年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居住在一起,后来购买下产权,或者是拆迁安置在一起,公房后,后来购买下产权,但是我的户口后来又迁走了,请问,我还可以主张房屋产权吗?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如果是拆迁安置房,住房调配单上有你的名字,即使户口迁走了,你也可以主张产权的。
按94方案购房,具备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能否主张产权共有问题。
具备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包括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生前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权利。理由是不动产的取得和转移都要进行登记,所以产权登记是证明权利的有效凭证.一般应以登记为准。但是限于94方案的缺陷,许多欲成为共有产权的人,无法登记为共有产权人,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法院允许主观上不想放弃产权,又无奈于规定,无法登记为共有产权人的,可以通过主张房屋产权,成为共有产权人。. TAG: 钟涛 上海房产 分家析产 律师 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