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一方想得到全部产权,应该付我多少-上海房产律师
【客户咨询】
2006年时和女朋友一起买了一套房,房款60万,首付30万,贷款30万。首付我们各出了15万,房产证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后于2008年分手(未结婚),房子一直拖到今天,现在房子价值120万,女方想得到全部产权,付钱给我,按法律规定应该给我多少钱?
1、你的问题属于同居是购买房产,按照物权法规定,属于按份共有
2、你们贷款是以谁的名义,个人还是2个人?
4、如果有需要请到律师楼面谈。
这是由上海房地产 钟涛 律师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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