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网[www.p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论坛留言
上海房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离婚继承房产纠纷>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结婚前的房子婚后动迁买了安置房是否个人财产? >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结婚前的房子婚后动迁买了安置房是否个人财产?

时间:2010-3-15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结婚前的房子婚后动迁买了安置房是否个人财产?

 

这是由上海房地产 钟涛 律师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主页:http://www.paoup.com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邮编:200120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电话:086-21-68879992-811 传真:086-21-68879993
手机 15800502572
qq  17281477

【客户咨询】

我爸爸1994年去世,留下一套民房,1999年8月25日我妈妈与现在的叔叔结婚.2001年妈妈把叔叔的户口迁入我家并帮他办好小城镇,期间妈妈和叔叔一直住在叔叔家.2006年因为我到了适婚年龄所以妈妈给我爸爸留下的房子进行了装修,2008年我和妈妈申请动迁,并用动迁款买了2套房子,并给我置办了婚礼,我把余下的8万给了妈妈,结果叔叔去存了他的名字.事后妈妈要求存折由她保管,他也给了我妈妈,可2009年4月23日,他到我的婚房和我妈妈(由于我和老婆刚生宝宝,所以接我妈妈来住了并帮忙带孩子)大吵,还砸了我的餐具等生活用品,由于我不在家,是由我老婆报的警,并在当地派出所备了案.2009年4月25日我让我妈妈去邮政局查查当初存的8万,结果我叔叔前几天以办了挂失手续.
我想咨询 如果我妈妈申情离婚这8万是否是婚前财产,是否可以全部不追回.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如果可以具体手续需要那些,如何操作. 应当是个人婚前财产,可以要求返还。

你好。不能算作婚前财产,能否追回看证据而定,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可以主张该房屋你拥有继承父亲部的所有权。
可能属于个人财产,但需要有证据支持。
是婚前财产,但是要有相关的证据支持!
属于婚前财产。但能否追回要看相应的证据。
paoup
. TAG: 钟涛 上海房产 律师 财产 动迁

查看[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结婚前的房子婚后动迁买了安置房是否个人财产?]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上海房地产律师咨询网是上海地区大型的房产法律咨询平台之一!此平台拥有最专业的上海房地产律师房产律师,提供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介全程陪同服务,房屋拆迁谈判及拆迁款分割,购房定金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商业地产租赁纠纷,相邻权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房产抵押权纠纷,房屋装修纠纷,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钟涛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办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业务范围

    ·陪同购房             ·商品房买卖
    ·期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房屋拆迁             ·离婚与继承
    ·物业管理             ·商住铺租赁
    ·公房纠纷             ·房地产调查
    ·中介谈判             ·诉讼与仲裁
    ·房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房屋买卖全程法律服务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介绍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