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 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万一房产不能要回来,那么可以要求分割卖房所得钱款的。 ...
这些年来,钟涛律师处理过几百起房产纠纷案件,其中有一些是涉及到动迁安置房购买之后过户产生纠纷和矛盾的,本来法律关系简单,但是因为当初购买房产的时候不注意,没有聘请专业律师陪购,导致后续纠纷不断。 因为动迁房当初购买的时候价格都比较低的,所以等到3年之后过户的时候,房价已经升值比较大了,房东心里肯定不平衡,因此都要求加价,而作为买家而言,当初买房的时候价格已经谈好了,钱款以及付清,现在要求升值,那还要合同干什么,报纸黑子写的很清楚。 ...
本案中房屋如果已经签订买卖合同,那么是否可以过户需要和法院协调,如果法院查封在先,那么通过法院执行协调,买家可以将钱款支付到法院,换取法院解封房屋,否者交易不能进行下去。 ...
我们和房东签订了合同并且交纳了定金,合同中规定银行审批贷款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现在银行审批已经通过好几天了,房东却找各种借口故意不办理过户手续,一直拖。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是否我直接去法院诉讼就可以了...
二手房钱款交割四种方式最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