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解答,3月30日,上海正式公布沪版“国五条”楼市调控细则,对出售自有住房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按照规定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二手房买卖中的个人所得税由谁交?...
国五条要求严格控制房地产价格,对于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个人所得税要按照交易差价的20%来征收,一石激起千层浪,由此引发了不少的争议,特别是在此期间没有过户的同志们,个个心惊胆颤,对于是否能否办理房产过户,这笔巨额税费谁来承担都议论纷纷。 ...
目前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还是可以按照房价的1%来征收,还没有按照差额的20%来征收,因为涉及到税务局的执行细则,原值认定方式、拆迁安置房价值认定等等问题,因此可能要晚几天。...
那么,什么是手价”呢? 原来,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需要依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买方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若需要料理银行按揭,买方还需要交公证费、抵押登记代办费、评估费等。卖方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印花税等,若不符合一定的条件,卖方还有可能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手价”针对卖方而言的指不包括交易中产生的各项税费(有的也不包括中介费)卖方实际拿到价格。手价”情况下,买方承当了本应由卖方支付的各项税费。 ...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26日表示,已下发通知,明确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日期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的规定,补缴的不予认可。这意味着上海叫停一些非户籍购房者通过补税等手段规避限购的行为,进一步规范限购政策的执行。...
钟涛律师解答赠与房屋三种情况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 财税字〔1999〕278号文 1999年12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8号 (2006年7月18日) ...
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再次转让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再次转让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