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我现住的一套住房是94方案的售后公房,当时房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前几年我父亲过世,现户口上只有我和三岁侄女两个人,我现在是否能把我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如可行的话该到哪里去办理?另外我的两个哥哥对这套房还有权利吗?
关于94方案售后公房,当初购房时的工龄人、有资格的同住人都可以在诉讼时效内主张产权。你父亲去世后,有遗嘱的按遗嘱,没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们首先应该继承.你说的加名字的问题,现在是不行的.
根据94方案购买的公房,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如果确定只有你父亲对这房屋拥有产权,这房屋按遗产处理。
两个哥哥有继承权.看来,你的问题复杂,建议你当面咨询
你们兄弟都有权,涉及继承及94方案产权人问题。
由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涉及94方案产权人及继承问题。
根据94方案购买的公房,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如果确定只有你父亲对这房屋拥有产权,这房屋按遗产处理。
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因此,你作为原公房的同住人,可以享受该房屋的共有产权。建议你到法院确权,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