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因感情破裂我两次直诉前夫离婚一审被驳回,二审判离,但财产分割极不合理。后我又上诉到二中院结果还是维持原判。判决如下:1婚后共有两居室住房一套,大间判对方,小间判我,其余部分公用,但家具电器没有我的份,(让我深为不解的是在离婚审理的同时其一审法官黄岚约我一同去我的住处清点家具电器后并让我签字确认)可是到最后判决书上理由却是上述家具电器均由男方父母出资,我无权分割,但对方始终没有拿出所购买时那些票据,虽然二中院维持原判其中一间归我,可实际上我根本进不去房间,每次我敲门,对方父母开门见我又打又骂,我多次迫不得已只得报警,现在我不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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