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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案件中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什么-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时间:2010-6-1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家析产案件中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割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所谓共有财产,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共有可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就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权利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不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共有人私自处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该处无效。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共有人擅自处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同时,“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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