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婚前以男方的名字购买房产,首付12万,加上装修电器共20万,女方出资4万,购房合同及房产证都是男方名下,两年后结婚,目前一直在还房贷,还有10年才还完,如现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女方要求按目前房价算出房产总值,减去未还清贷款的本金(本金10万,但本息合计还需还17万的贷款),再减去男方首期多付出的金额(计10万),大概是:50-10-10=30 30/2=15 ,再加上装修及电器折旧计6/2=3万,要求分15+3=18万,然后房产归男方,这样计算合理吗?
还是说按首付的比例来进行分割:4万/20万 即占五分之一,所以升值部分也按五分之一给女方:50-10(未清贷款本金)=40万,40万/5=8万,再加上装修电器折旧后价值?
怎样计算才合理?
【上海房产律师】
该房屋属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男方至多需补偿女方其出资以及婚后还贷款项总额的一半。
如果是共同财产,该房的分割一般是房屋现值减去未还贷款本金后平均分割,而不是按照出资比例。
装修以及电器均由男方婚前出资,因此系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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