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纠纷中的权利冲突 目前居住权还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权利,它的界限和范围尚不明确,这就导致一处房屋内如果有多个居住权的话,它们的权利范围会发生重叠,也就可能发生矛盾冲突—— ...
公房居住权纠纷的处理 居住权的概念,在司法实践乃至许多规范性文件中都广泛出现,但其内涵如何,法律并未给出明确定义。在《物权法》草案中曾有规定:居住权,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但在最终生效的《物权法》中则删去了这一条款。笔者认为,“居住权”的概念具有民事权利和人权的双重属性,从民事角度而言,“居住权”滥觞于古罗马法,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的房屋进行居住的权利,是人役权的一种;从人权的角度而言,居住权是基本人权的组成部分,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发表的《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及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住房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实现的物质基础,各国政府均应予以保障。 ...
公房确认居住权纠纷——民事起诉状原告认为自己对争议房屋享有居住权。理由如下,首先,原告的户籍在该房屋内。其次,原告从出生之日起就一直在该房内居住,又,原告多年来一直负担此房的租金等费用,且原告在外也没有住房,故按照公房相关政策,原告应为此公房的共居人,对该公房享有居住权,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贵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以下摘自上海二中院与上海律协编著的《社区常见法律纠纷调处手册》,这本手册是为了统一基层调解机构调解口径、正确执法而推出的,是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中形成的较为统一和稳定的意见,体现了法院就相关纠纷裁判时的思路和尺度。参考意义非常大。其中所附相关法律规定,也是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所适用的最主要和常用的法律规范。 ...
并且原告也从未在系争房屋中居住。户口只是国家行政管理的手段,本律师提出的观点是原告奶奶吕某当初是出于协助外孙落户口的目的而让原告户口落户到系争房屋中。原告自己及奶奶吕某根本没有给原告居住该房屋的意思表示。不必然导致对于房屋的居住权。房屋居住权属于不动产的用益物权,民法范畴,和户口管理制度完全是不同领域。而且,原告在本市多年有地方居住生活,根本没有人剥夺过他居住权利。故而,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没有居住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