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为了躲避限制,不少方式就出来, 例如,借用上海户籍朋友的名义,签订合同,购买房屋,等到1年之后,符合纳税或者社保证明情况,再办理过户手续,钱都是自己出,合同是朋友签订,房屋产权证也是朋友的名字,实际居住都是自己一家人。那么,这么多有风险吗?私下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效力呢?可以去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