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我前老公2002年毕业回原单位后单位奖励得博士住房一套,但只有使用权,要服务期满10年才能够办房屋产权证。2005年我们离婚,离婚协议中有一条是“7年后按政策规定男方在办理该房产权证时将产权办在女方名下”。现在办证时间已到,但男方拒绝办理产权证,说他自己也不要产权证,就只使用。请问律师,法院会支持我的诉讼理由吗?
我如果要起诉他那我该掌握些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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