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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因房屋主贷人变更引起纠纷怎么办?

时间:2011-7-26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作者: 房产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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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咨询】

我和丈夫协议离婚,约定房子归我,但是变更登记时银行不同意变更主贷人,怎么办?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一般离婚前夫妻双方都是共同房屋贷款的债务人,根据双方与银行的协议,该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但是离婚后,房屋常常被约定产权归属一方,贷款由一方偿还,这种约定对双方来说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对抗银行,也就是说银行依然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要产权变更,必须要征得银行的同意,银行可能会要求房屋的产权人提供可信赖的担保,方可进行产权变更手续。所以你可向银行提供新的担保,以征得银行的同意。

 

离婚协议漏写共同财产的,离婚后能否追偿?

 

【客户咨询】

我和老婆刚刚协议离婚,离婚后才发现她名下还有存款没有写进协议,请问乐律师,我能否在要求割这部存款?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可以要求割。不仅协议离婚可以主张对漏掉的共同财产割,诉讼判决离婚的,也可以对漏判的共同财产另行主张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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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 离婚房产 房产分割 贷款变更 诉讼离婚 房产律师 上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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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同购房             ·商品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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