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网[www.p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论坛留言
上海房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离婚继承房产纠纷>按94方案购房,登记权利死亡后,房屋产权继承的处理问题-上海房产律师 >

按94方案购房,登记权利死亡后,房屋产权继承的处理问题-上海房产律师

时间:2010-8-17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按94方案购房,登记权利死亡后,房屋产权继承的处理问题-上海房产律师

 

具备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包括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死亡之日起2年内提出。理由是具备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要求确认售后公房产权共有,应以提出主张并经确认为认定依据,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未主张的,应推定其放弃对房屋共有权利的主张,即使诉讼法院,也因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paoup
. TAG: 上海房产 律师 房屋 方案 权利

查看[按94方案购房,登记权利死亡后,房屋产权继承的处理问题-上海房产律师]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上海房地产律师咨询网是上海地区大型的房产法律咨询平台之一!此平台拥有最专业的上海房地产律师房产律师,提供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介全程陪同服务,房屋拆迁谈判及拆迁款分割,购房定金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商业地产租赁纠纷,相邻权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房产抵押权纠纷,房屋装修纠纷,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钟涛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办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业务范围

    ·陪同购房             ·商品房买卖
    ·期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房屋拆迁             ·离婚与继承
    ·物业管理             ·商住铺租赁
    ·公房纠纷             ·房地产调查
    ·中介谈判             ·诉讼与仲裁
    ·房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房屋买卖全程法律服务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介绍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