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按: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女方提出要签订一份婚前协议。根据这份协议,婚后一旦男方出轨,将自愿净身出户,放弃所有的财产,包括一套男方父母交了首付、男方正在还按揭的婚房。因为这份协议,男方对女方的精明算计产生了防备心理,甚至失去了对结婚的热情。
案例一:
房产证上该不该加她的名字
我和她相恋两年多,彼此都很满意。谁知买婚房的事情一提上日程,两家人就发生了分歧。
我家住在上海郊区,我还有一个哥哥,已经成家。父母为了我们兄弟两个办婚事,倾其所有。按照我爸妈的意思,他们资助我们一笔钱,买个一室一厅的房子,就不要贷款了,这样不影响生活质量。可女友和她的父母觉得,婚房虽然不要多么豪华,普通的两室一厅却总是要的。最后,在她的坚持下,我们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除了首付之外,一共还借了27万元的贷款,这样我在15年里每月连本带利大约要还近2000元。
办房产证的时候,我们为署名问题发生了不愉快。我想,买婚房的钱大部分是我爸妈出的,而且其中一些钱还是向亲戚借来的,贷款也主要由我来还,房产证上理应写我妈妈和我的名字。她一开始没说什么,但回去和她妈一说,她妈就不乐意了,说是家长为孩子买婚房,房产证上当然应该写小夫妻俩的名字才对。可是我母亲坚决不同意写上她的名字,理由是他们家买房没出过一分钱,万一我们结婚不久就离婚,我们家不是亏大了?
这件事就这样一直僵持着。有一次,我和女友发生了一点小摩擦,她一气之下说出了心里话:房产证上没有她的名字,说明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她得不到任何好处。而且,将来我要是花心爱上别的女人,她也不能赶我出家门……我心里一阵难受:我自问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男人,难道就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她就不再相信我了吗?再退一万步讲,就算我将来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这房子也是我父母用他们的辛苦钱买给我的,轮得到她赶我出门吗?
现在我们两家都不肯让步,搞得我们两人“未婚夫妻明算账”,连买生日蛋糕、外出吃饭都实行AA制。唉,这样下去,我们还究竟要不要结婚? . TAG: 上海房产 买房 律师 协议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