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资购房,女方要求合同加上自己名字。请问在离婚时女方能不能分割房产-上海房产律师
【客户咨询】
请问钟涛律师,我要和老婆结婚了,准备买房,首付40万是我父母出资的,我和老婆都没有钱,但是房屋预售合同是我的名字,现在老婆也想添加名字到合同上,请问如果将来我们离婚,她有份额吗?我该如何避免?
从法律上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主要是指以单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交纳部分或者全部房款、办理按揭手续。无论实际交房时间、取得房产证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该房屋产权都是一方所有;无论结婚多长时间,除非一方同意转为共有,都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购房时,如果同意对方作为共同购房人,无论对方实际有没有出钱、出了多少钱,对方都是名义上的产权人之一;该房产将来的任何出租、赠与、买卖都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另外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使双方最终没有结婚、完全变成了“陌路人”,在房产方面还是共同购房的共有人;在有利可图的时候,对方还是可以出面主张利益。
因此,如果你添加她的名字到合同上,这个房屋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将来会一人一半的分割,当然也会适当考虑你方出资较多的情况,具体比例由法院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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