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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离婚后,房屋析产的问题,急!!!

时间:2009-12-2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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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离婚后,房屋析产的问题,急!!!
我于儿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住房共同居住,房产证上是我,儿子,儿媳的名字,贷款三个人还,现在儿子离婚,要析产,儿媳要三之一,我的出资远大于小两口的出资(差不多60W)小两口只出了5W,怎么保护我和老伴的权利

补充:谢谢,证据有啊,付给上家(买的二手房)的钱是我帐上划过去的,税也是我拉卡交的,小两口只在首付时出了5 万,剩下的都是我出的,大部是银行划帐,小部是提的现金,有银行提款流水单,金额日期都和付钱一致的, 那请问应该怎么? 谢谢各位热心的好人, 由于这个房子现在是我和老伴的唯一住所,毕生的积蓄都在房子上了,出资证明我有的,但到底是多少给前儿媳啊? 1,三等份 2,扣除原始出资和银行贷款的增值部三等份 3,按出资比例,我觉得这个才是公平的啊 



 【钟涛律师解答】

你的主张有困难,即使证明出资,因系在婚后购买,视为你对他俩的赠与。当然,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

你们是基于家庭关系的一种共同共有,要割的话,通常就是平均割.你出资较多,只能酌情考虑 
 
按照按份共有并不是出资的问题。而是在产权证中游没有明确的比例划。如果没有约定比例,那就是共同共有,三人平均割。
法院在处理类似问题是,你如果能举证你的出资证明,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可以酌情考虑具体割的方案!
问题相对复杂,同时涉及你们老两口的切身利益,可委托律师代理



你的房产现在是属于共有状态,共同共有对内按份额。对外共同承担。你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的出资,那么多这个共有份额由保障。但是也不能忽略婚后够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果购买时没有对这个做公证,就会相对的麻烦很多,建议你和律师一对一的面谈或咨询,因为案件过程不是一句2句能说清楚的,有很多细节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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