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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可否查封拍卖吗? 所属:法院诉讼程序 日期:2011-8-9 点击:356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对于被执行人唯一房产的执行,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根据该规定,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用于家庭居住房屋的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不过,由于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在被执行人用于居住的唯一住房明显超过家庭居住必需时,如房屋为豪华别墅等情况,执行中应当考虑给被执行人置换一套能满足其家庭居住要求的普通住房,两套房屋的价值差额用于满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

  • 已预售的商品房可否查封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3-15 点击:28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本案中张某已经交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已实际的占有该房屋且正在办理分户产权,过户手续未完成张某没有过错,因此,对张某的房屋,法院不得查封。 综上所述,张某虽然不能基于合同备案使房屋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是由于其已支付了全部的房款并已实际占有,且对过户未完成没有过错,法院对其房屋进行查封值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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