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的应对办法 根据《规程》第16条: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法》第12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28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若干规定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若干规定 2004年6月10日发布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第一条(立法依据)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本市房屋拆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拆迁行政裁决撤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