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2011年6 月22 日至24 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杭州召开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民一庭庭长,解放军军事法院民庭庭长,以及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它对我国民事审判队伍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更加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职能,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讨论,与会同志对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更好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广泛共识。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
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 (2011年3月17日 中纪办﹝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察厅(局): ...
关于按政策从新疆等地回沪人员及其子女对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权利...
我在新疆单位分过房,现在上海动迁还可以享受拆迁待遇吗-上海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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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支援新疆的上海知青回沪户口迁回的政策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