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未明情况下能否撤销房屋登记行为。本案登记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应予以撤销。但是在权属未明确的情况下,直接将行政登记行为予以撤销,不利于纠纷解决。笔者认为应该先提起关于继承权诉讼,解决民事纠纷,明确房屋权属,然后根据民事判决进行新的登记行为,或对原本有瑕疵的行政登记行为进行补正,而不必撤销,或撤销原行政登记行为。 ...
租赁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责任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