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按:上海不少老年人承租的公房,由于年老不识字,被子女带着到物业公司,偷偷变更承租人,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老年人承租的公有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房管部门或者户籍管理部门的承办人员在办理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住房转移、过户、交换和户口迁入迁出等手续时,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查验老年人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 TAG: 上海房产 亲属 老年人 律师 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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