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户主死亡后房屋归属问题,是否由户口本上第二人继承房屋?房产主如何确-上海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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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户主死亡后房屋归属问题,是否由户口本上第二人继承房屋?房产主如何确
如果承租人生前一人居住,户口本上有两个人,一个就是承租人本人,也就是户主,另外一个是他的第三个儿子,老人一共有四个孩子,其他三个孩子户口没在这边,他们是否有权利承租该房屋?房屋应该由谁承租?
一、首先明确一点:公房不牵扯继承问题不适用继承法。
二、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共同承租人承租。如何确定共同承租人?有以下参考标准:1、在房屋中实际居住使用2、户籍在承租房屋中3、与去世承租者有亲属关系、、、、、、
三、适用法律
1、《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2、相关地方房管部门或单位规定。
三子的承租可能性大,建议向公房的房管所或单位咨询一下,因为各地政策不一样。向你这种情况在某些地区可以直接由3子承租,在另一些地区还需其他子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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