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交易产权的办理-上海房产律师
一、当事人需提供的材料:
*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确认申请表;
*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确认审核表;
* 职工所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 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
* 出让人(卖方)户口簿、共有人户口簿及出让证明;
* 受让人提交户口簿(个人)或法人营业执照(单位)。
二、与购买存量房屋基本相同,但不必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 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 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 原购房时的“购买公有住房委托书”或“职工购买协议书”;
* 原购买时的本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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