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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同意权所引发的困惑:夫妻没有性生活,到底算不算感情破裂?法院是否能判决离婚??

时间:2026-3-6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作者: 房产律师点击:

性同意权所引发的困惑:夫妻没有性生活,到底算不算感情破裂?法院是否能判决离婚??

都知道,我们国人讲究含蓄、传统,夫妻之间那点私事,一般是羞于公开讨论的。但是你敢信吗?现在有近三之一的夫妻,正过着 “每月一次夫妻生活都达不到” 的日子。

不是偶尔的忙碌忽略,而是长期的 “零亲密”—— 有人房睡了两年,夫妻过得像兄弟般纯洁;有人说 “孩子睡在中间,早就忘了亲密是什么感觉”;还有人被工作压力压得喘不过气,夫妻生活成了最先被牺牲的 “非必需品”。

按有些学者的定义,夫妻一个月以上没有性生活且持续下去,就算 “无性夫妇”。而这个曾经听起来遥远的概念,如今已经悄悄蔓延到我们身边 —— 四对夫妻里,就有一对正经历着这样的冰冷状态,而且这个数字还在慢慢上升。

大家羞于启齿,觉得这话题 “不正经”,可沉默背后,是婚姻里悄悄流失的温度。更让人纠结的是,这种 “无性” 状态一旦持续,矛盾总会找上门:想离婚,又怕别人说 “小题大做”;不离婚,自己又过得委屈。

一、最近关于 “夫妻生活” 的新闻,真是一个比一个炸!直接让人瞠目结舌。

前有山西大同 “订婚强奸案” 直接入选最高法案例,一锤定音 “订婚不等于性同意”—— 哪怕双方快结婚了,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后有河北邢台的彩礼纠纷,好好的婚事黄了,核心矛盾居然是 “没同房”,最后法院判不离婚;更别提法国刚通过的新法案,直接明确 “婚姻里没有性义务”,婚内拒绝同房再也不算 “过错” 了。

当然钟涛律师曾经办理过好几次处女离婚案件一样,不仅是男方面面临此问题,女方也面临类似困扰。

当夫妻生活不和谐,该如何做出选择?

“结婚不就默认要过夫妻生活吗?”“对方婚内不让碰,我能直接离婚吗?”“彩礼都花出去了,没同房算不算骗婚?”“男人花钱娶老婆的意义在哪里?动不动就强奸,以后日子还怎么过?”

这些敏感又扎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好好聊一聊!

一、结婚是不是等于 必须过夫妻生活?

先把答案甩这儿:虽然身体每个人独立自主,结婚也不能强迫对方,但性生活这事儿,妥妥是婚姻里的 “重要粘合剂”,是结婚的必需品。

可能有人会疑惑,领了证不就该 “履行夫妻义务” 吗?但从法律层面说,《民法典》压根没规定 “夫妻必须同房”,反而把 “身体自主权” 看得极重 —— 哪怕红本本攥在手里,任何一方说 “不”,另一方都不能强迫。要是敢硬来,尤其在离婚冷静期诉讼期间,搞不好还会构成强奸罪,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但话又说回来,婚姻的核心是 “两个人同居过日子”,而性生活就是夫妻间最亲密的纽带啊。如果刚刚结婚都不让男方碰,那么这个结婚还有什么意义?你要是身体有问题,就应该早点说,否则就涉嫌骗婚了。

除了结婚不让碰,现在不少妻子在婚后发生矛盾的时候,把夫妻生活当做筹码,但凡她不高兴,就以是否配合过夫妻生活要挟男方让步,不少男人是有苦说不出,如果不满足,妻子就借口了身体不舒服,累了,没有兴趣,明天还要上班,你天天只想着这个事情等等作为借口,别拒绝久了, 男人也不会自讨没趣。导致夫妻生活越来越低。

也有一些中年男人,工作压力大了,身体不行了,妻子提出要求,无法满足妻子,导致家庭关系不和谐。

钟涛律师认为,我不把 “拒绝同房” 当成你的错,但如果因为这事儿,俩人心走散了,婚姻没法维系了,离婚也是合情合理的。

你不能逼着对方同房,但你有权利离开这段没了亲密感的婚姻。

三、没有夫妻生活,能起诉离婚吗?法院支持吗?

直接给结论:起诉离婚当然可以,但法院不会简单只看有没有夫妻生活,而是要看双方结婚多久,原因是什么,感情基础牢不牢,是否引发重大矛盾等等综合判断。

首先得明确一点:你绝对有起诉的权利!婚姻自由里不光有 “结婚自由”,更有 “离婚自由”。哪怕你只拿 “长期没夫妻生活” 当理由,也能底气十足地向法院提离婚 —— 这是法律给你的权利,不用怕别人说 “没资格”。

法院判离的核心标准是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长期无性” 只是其中一个参考因素,还得满足这 3 个条件:

一是 “持续性”:无性的状态得够久,通常得几 个月以上,而且你得拿出证据来证明。比如微信里对方明确说 “不想同房”“以后都不打算有夫妻生活” 的聊天记录,或者你们长期房睡的租赁合同,这些都能当证据。

二是 “实质性损害”:无性已经真真切切影响到你们的感情了。比如俩人大眼瞪小眼没话说,早就房睡了,家里跟旅馆似的,婚姻名存实亡,这才叫 “实质性损害”。

三是 “调解无效”:你得真的努力过修复这段关系。比如坐下来好好沟通,但最后都没用 —— 只有这样,法院才会认定 “感情确实没法挽回了”。

而且不同情况,法院的判决也差得远呢:

要是婚前就隐瞒了生理缺陷,比如根本没法同房,这种情况大概率会支持离婚,甚至可能认定为 “骗婚” 相关情形;

要是婚后突然得了重病,没法同房,但对方一直在积极治疗,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先调解,不会直接判离;

可如果是纯粹的心理排斥、情绪不好,长期拒绝同房,还不愿意沟通,那结合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就很可能支持离婚;

还有因为性别认同不让同房的,要是协商来协商去还是没结果,属于价值观根本合不来,感情没法修复的话,法院也会判离。

尤其是刚结婚没多久就起诉的情况,法院为了维护婚姻稳定,可能会觉得 “你们还没好好磨合”。要是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又拿不出过硬的证据,第一次起诉大概率会被驳回。而且驳回后,没有新理由、新事实的话,还得等 6 个月才能再起诉 —— 不过第二次起诉时,法院支持离婚的概率就会高很多了。

四、想离婚,证据一定要做好。

既然要起诉离婚,证据收集绝对是重点中的重点,这些事儿你可得记牢了:

沟通记录一定要留好!微信、短信里对方明确拒绝同房的话,还有你们关于这件事的协商记录,这些都是最直接的证据;

第三方证明也很重要。比如你们房睡的租赁合同,亲友能证明你们长期居的证言,还有医院的诊断报告 —— 不管是对方的生理问题还是心理问题,诊断报告都能派上用场;

还有钟涛律师的几个实用建议,大家一定要划重点!

要是刚结婚没多久,一直没同房,那赶紧起诉!别拖着,不然结婚时间长了,彩礼可能就退不回来了,河北邢台的彩礼案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要是结婚多年后才开始无性,那先排除对方是不是出轨了。排除之后,就看你自己的忍受力了 —— 有的人需求高,实在扛不住就别委屈自己;有的人需求低,能协商就再试试;

还有一种情况,妻子嫌老公同房次数太少,能不能提离婚?当然可以,但你得证明 “次数少已经导致感情破裂”。比如对方一年就同房 1-2 次,还拒绝沟通,这种情况才能被法院认可。

五、有些错误看法要注意了了。

误区 1:“只要无性,法院就必须判离”—— 大错特错!单一的 “无性” 可不算法定离婚理由,必须得结合 “感情破裂” 的其他证据,法院才会判离;

误区 2:“对方拒绝同房,就是过错方,财产能多”—— 这也是错的!现在法律可不把 “拒绝同房” 当成过错,财产割还是看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来;

误区 3:“没领证但订婚了,同房是应该的”—— 这简直是大错!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了:订婚不等于性同意,只要对方不愿意,强行发生关系就是强奸,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六、婚姻的核心是 “自愿” 与 “包容”

性从来都不是婚姻的枷锁,每个人的身体自主权都该被尊重,这是底线;但婚姻也需要亲密感来维系,长期无性往往就是感情破裂的信号,就像一双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要是穿着磨脚,硬撑着也不会舒服。

如果你的婚姻正面临这样的困境,记住:别逼着对方,也别委屈自己。能修复就好好沟通,一起想办法;要是实在没法修复,那就依法离婚,好聚好散。

一对恩爱的夫妻,除非一方生理上有问题,就不会无性,要么是不能过,要么是不想和你过。

你怎么看 “婚内无性” 这个话题?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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