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需要做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么?
公证时买卖双方当然需要都到场才干公证双方合同的真实性,涉及境外人士买卖合同需要公证。上家拿的护照,所以现在上海局部区是要求必需公证后才干去交易中心的至于是中国人为什么还要公证就不是能解释给你听的每个交易中心对是否需要公证的认定是不同的
情况是 买家。
中国人,上家。中国籍,现居住在法国,委托他人买卖房屋。已出具当地大使馆出的公证委托书,公证书采用她护照号做识别。现出售一套的一套房产是两年前委托他人购入,采用的有效证件是护照,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
采用的还是护照,现在房屋买卖合同签署的时候。未用身份证。
审税都已通过。但过户时,先前我交易都很顺利。房产交易中心的人说我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公证,需要做公证。公证时上下家都需亲自到场。
说合同需要公证的都是境外人士。据你对境外人士的解释,现在不明白为什么合同需要公证。查阅过资料。上家不属于境外人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只是签约用的有效证件一直是护照而已。
很难理解为什么房东的特殊情况要牵涉到下家也要到场公证,请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