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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不判离婚?

时间:2025-12-20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作者: 房产律师点击:

为什么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不判离婚?

 离过婚的都知道的,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证据不充,第一次法院肯定是不判决离婚,但是看网上文章视频,或者绝大部律师都会告诉你,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的。但实际上,为何有些案件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然没有判决离婚呢?起诉二次离婚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和标准?法院咋就不判你们离婚呢?

实际上,确实有些案件第二次起诉,法院依然不判决离婚的。这个因为这些案件存在自己的特殊情况。而且法律上没有直接规定起诉二次一定可以判决离婚。存在模糊地带。

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向法院起诉大部都会判决离婚的,这个虽然法律条文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属于法院内部不成文的惯例操作,不是一个法官这样做,而是全国法院的法官都是这么做的。起诉二次行为本身就表明,夫妻感情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才会二次寻求法院的判决,所以第二次起诉法院就可以推定夫妻感情破裂了,根据经验和惯例来判决夫妻离婚的。

  但是如果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法院,法官依然不判决你们离婚,通常是因为没有做好以下几件事:

 

 一、你的证据不足,无论是居、家暴、出轨等事实,你的证据不符合法定标准,没有向法院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常见的例如居离婚,虽然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居满2年,视为离婚条件之一,但是很多人根本没有提交充足的居证据,或者只单独提交了租房合同,结果因为对方不承认居,或者对方压根就不出庭,躲着不接法院电话,导致法官无法判断你是一人租房居住,还是二个人租房居住,甚至有些离婚案件原告一方提交了村委会的居住证明,结果第二次起诉法院依然不判决离婚,就是因为对方不来无法核实的。甚至你说你们居10年,结果对方只是外出打工,每一年过年你们依然团聚,一起走亲戚访友,同睡在一起,这叫什么居啊?居2年必须连续的,不能中断的,中间睡在一起,即使只一晚,前边居时间全部作废,重新起算2年。冤不冤?

其他的还有一方主张另一方存在家暴过错,但是你没有报警,只提供了自己拍摄的受伤照片,医院记录也没有,你如何让法官相信,这个伤一定是对方打的?不是你自己造成的?现在证据根本无法锁定这个事实啊。

还有外遇出轨证据,你只提供了拍摄的对方手机微信聊天截图,却没有录像录屏,对方说你这个聊天记录截图是伪造的, 自己ps的,这个如何反驳?

你自己觉得信心满满,结果证据漏洞百出。只是凭借自己口说,想凭借演讲口才说服法官?不可能的,法官不会轻易相信你,也不会轻易相信对方,而是主要看证据来判案,一切以证据说话。

  所以如果你证据不充足,或者压根没有任何证据,没有充举证,对方又坚决不离的情况下,第二次起诉仍有可能不判决离婚,这也是法官比较谨慎,自由裁量权范围的权利。

   作为想离婚对你,如何应对呢?如果你确实没有任何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以后,一定要和对方居,根据2021年颁布的民法典新新增加的条文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看看,只需要 2次起诉中间,居满1年,第二次其实法院就应当判决你们了离婚了,其他什么证据也不需要了,所以,千万别傻傻的间隔6个月就马上起诉,正确做法应该是居间隔1年,再第二次起诉,这样离婚才有保障。

 

二、有些离婚案件,被告躲着不出庭, 法官就动员原告撤诉了,程序没有走完。

  很多夫妻另一方不想离婚,就是故意躲着,不接法院电话,不接传票,更加不会来出庭,第一次起诉,被告不来,原告没有法定证据,法官肯定是不判决离婚的,法官又不想走公告送达程序,嫌麻烦,所以就图省事,会劝说原告撤诉,这样早点开始第二次起诉,法官说话,原告肯定得听啊,于是就撤诉了,更有甚至案件还处于诉前调解解答,压根还没正式立案号,结果第二次起诉,换了一个法官, 不认这种做法了,说你之前撤诉,没有形成法院判决书,不符合判决不准离婚以后再次起诉的规定,这次还算第一次起诉,之前到底是被劝说撤诉,还是你们夫妻自己和好撤诉,说不清了, 因为撤诉相当于没有起诉,你所谓的“第二次”实际仍是“第一次”,所以依然判决不准离婚,冤不冤啊?

应对方法,就是不要轻易撤诉,即使对方不来,也要坚持走公告送达,缺席开庭,做出判决,这样才是走完一个完整的诉讼流程。即使浪费点时间,但是程序得到保障。

 

 

三、有些案件比复杂,涉及财产割难,子女抚养权争夺难,或者都是老年人,怕闹出事情的。所以比较谨慎,给你们更多时间,希望你们自己能够让步、协商解决。

例如一方当事人财产比较复杂,只有一套房子,难以割,或者生活困难、住房困难的。若夫妻一方没有住房,离婚后无地方居住,生活没有保障的,法院为了避免造成社会影响,通常会久拖不判,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通过耗时间,让你们自己失去耐心,做出让步,协商解决。

涉及老年人离婚的。老年人离婚,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因为涉及离婚之后居住、赡养问题,而且子女会掺合进来争夺财产,造成老人之间矛盾更大,若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也会相对慎重。

还有一方当事人行为极端,易做出过激行为的。比如,以上吊自杀、法院撞墙、信访投诉等方式给法官压力的,特别是年轻的法官,初次遇到此类问题都比较胆小,往往要请汇报上级才能决定,都怕惹祸上身,判决都比较谨慎。法院也会考虑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稳定。想离婚的一方身体健康,但对方身体有严重的疾病,有可能是不能生活自理。仍然判决不离婚。

 涉及被告不来参加诉讼,找不到人。离婚案件必须解决三个问题,首先问题是否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再者是子女抚养问题,第三是夫妻共同财产割问题。被告缺席,难以查清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判离婚还是不离婚难以定夺。法院要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是判给原告好还是判给被告好?原告不愿抚养子女,又不宜判给被告抚养,判给原告,被告给付抚养费又存在执行难问题,原告个人抚养子女负担很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查清,原告一般不可能完全说出事实,凭原告高尚道德来查清事实是不客观的,财产不清怎么判?总之,离婚案件被告缺席审判常常使法院处于两难境地。

 

四、我该如何做,才能增加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概率?

提交符合法定证据,证明复合感情破裂的7大标准。证据充了,离婚概率才大。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判断感情破裂的7大标准有: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涉嫌刑事犯罪,与他人同居属于出轨)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需要要有报警记录,验伤证明,处罚书等等,造成一定的后果才行,简单的打一巴掌不算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光说不行,最好要警方处罚文件)

4、因感情不和居满二年的;(注意是感情不合,不是因为工作异地。最好有居协议、租房合同,对方亲自承认居的记录)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新增条款,这也是很多法官劝解说,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最好居间隔一年再第二次提起诉讼,这样就应当判决离婚了。)

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兜底条款,外遇出轨都可以参照处理)

以上这些都是在民法典中明文规定的,也是目前通常适用的标准。如你想早点离婚,甚至想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一定要拿出充证据,来证明符合以上某一个情况,这样就可以说服法官,判决你们离婚。

 

 

五、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以后,一定要居满1年,然后才开始第二次起诉离婚,两次起诉之间一定要间隔满1年,千万别着急等6个月就马上起诉,否则法官会以没有明文规定为理由还可能不判离婚的。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这个大家都知道。 但是不仅仅只是走个过场,有经验的律师都会告诉你,在第一次开庭中, 一定要做实你们居的起始时间,即使之前的居证据不足,法官不任何,当时当庭一定要清楚说明你们现在依然出具居状态,并且记录在庭审笔录中,这样为后续第二次居计算提供依据。

等拿到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之后,继续和对方居,满1年之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样就符合民法典明文规定,法官应该判决你们离婚了。不会再以自有裁量权驳回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起诉离婚一定可以离的掉的,区别就是需要的时间长短,如果你手里没有任何感情破裂证据,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你可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驳回你的起诉,一定要间隔居1年之后才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注意不是间隔6个月,而是居满1年,这样做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再走一遍诉讼流程,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官应当判决离婚了, 不会轻易驳回了。钟涛律师告诉你,不是离婚难,而是很多人做了无用功,走了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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