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丈夫是知青子女,97年户口迁入外公外婆的公房内,2007年外婆去世,2009年外公去世,随后房屋的承租人变更为我丈夫的姑姑蒋女士,今年房屋动迁了,我丈夫和我们的女儿是被安置人口,但是他姑姑签约后什么情况都不跟我们讲,还说她是承租人,动迁款怎么处理她说了算,我想问一下,是这样吗?她只愿意给我们拾万块,我觉得太少了,动迁公司跟我们说也不止这些啊。
依据法律规定,公房动迁,所有动迁款在承租人和同住人之间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处理,因此不是他的姑姑说怎么分就怎么分的,是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分割的,如果对这个问题你们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 依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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