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苏某,女,37岁,汉族
住址:北京市某某区某某路25号
被告:北京某某房地产公司
住所:北京市某某区某某路21号
法定代表人:赵某某
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
2.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被告退还购房总价款、维修基金、手续费507,441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81,371.83元。
事实与理由:1998年12月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协议书》。双方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某某区L园小区11号楼1单元151号三居室一套,建筑面积177.21平方米,每建筑平方米2700元。同日原告依约向被告一次性付清了房价款478,467元、公共维修基金7443元、交易费21,531元,合计507,441元。并于同日交付了10年供暖费28,353.60元。房屋交付后,1999年春天即发现墙体出现细微裂缝。之后,墙体裂缝逐步发展,导致原告无法入住,影响了住户的正常使用。
鉴于该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退房,希望通过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一拖再拖。原告认为,由于被告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造成原告始终无法入住。被告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致使原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并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特诉请贵院判允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某某人民法院
具状人:苏某
2002年2月27日
附:
一、本起诉书副本一份
二、主要证据复印件。
1、《房屋买卖合同》及《协议书》各一份;
2、房屋总价款发票一份;
3、原告身份证一份。
.
TAG: 上海房产 商品房 起诉状 买卖合同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