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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之后第二套房贷款不成,起诉开发商退款的起诉状样本-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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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于 2014-8-15
说到
DUDE, RIGHT ON THERE BRETROH.
网友
于 2010-12-17
说到
2010年上海市第一大房产冤假错案诞生了
王先生为了给孩子上学提供方便,就在学校附近找到了一套合适的房子,并于2010年3月中旬与卖房者(以下称上家)签订了房屋居间协议书(二手房),协议书中明确规定:房屋首付款为房价的20%,王先生并交了2万元购房订金予上家,并在居间协议书明确用手写了这样一句话:如房屋贷款不成,返还全部定金。王先生于2010年3月底筹足首付款(其中大部分都是向朋友借的)并付给上家所有的首付款,与上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王先生签完合同立即前往银行,因为王先生在名下有一套小于90平方米房产,银行工作人员确认符合条件,并当时就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额度为房屋价格的80%)。就银行贷款问题上王先生极力配合银行。可就在2010年4月16日国家新政出台,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没能给王先生的贷款批下来,王先生无法筹集到首付款(房价的50%),致使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王先生采取积极的态度与上家协商购通,可是上家坚持要王先生继续履行合同,王先生实在也没有其它任何办法,只好求助于法院,可上海市两级人民法院审判结果都是要让王先生继续履行合同,这是什么样的法律!真是没有法律的法院!现在律师费及诉讼费加起来已经损失近10多万元。请问到哪里可以寻找到真正的法律和法院?这正是上海市2010年的第一大房产冤假错案,事态的发展敬请大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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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为了给孩子上学提供方便,就在学校附近找到了一套合适的房子,并于2010年3月中旬与卖房者(以下称上家)签订了房屋居间协议书(二手房),协议书中明确规定:房屋首付款为房价的20%,王先生并交了2万元购房订金予上家,并在居间协议书明确用手写了这样一句话:如房屋贷款不成,返还全部定金。王先生于2010年3月底筹足首付款(其中大部分都是向朋友借的)并付给上家所有的首付款,与上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王先生签完合同立即前往银行,因为王先生在名下有一套小于90平方米房产,银行工作人员确认符合条件,并当时就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额度为房屋价格的80%)。就银行贷款问题上王先生极力配合银行。可就在2010年4月16日国家新政出台,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没能给王先生的贷款批下来,王先生无法筹集到首付款(房价的50%),致使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王先生采取积极的态度与上家协商购通,可是上家坚持要王先生继续履行合同,王先生实在也没有其它任何办法,只好求助于法院,可上海市两级人民法院审判结果都是要让王先生继续履行合同,这是什么样的法律!真是没有法律的法院!现在律师费及诉讼费加起来已经损失近10多万元。请问到哪里可以寻找到真正的法律和法院?这正是上海市2010年的第一大房产冤假错案,事态的发展敬请大家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