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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把房产留给子女共有3种方式:继承、赠与、买卖。哪个方式最省钱?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6-10-10 点击:30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想把房产留给子女共有3种方式:继承、赠与、买卖。哪个方式最省钱?...

  • 房屋赠与过户不需要办理公证了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4-5-16 点击:55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屋赠与过户不需要办理公证了 ...

  • 【房产赠与】我的房屋只想赠与夫妻一方该怎么样做才有效?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4-2-20 点击:19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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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份额】房产证如何约定比例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3-11-26 点击:119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产份额】房产证如何约定比例 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确定了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女方很有可能没有产权份额,如果男方父母明确了赠与给男方个人,那么女方可能分不到房子了,所以,女方到底该如何做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根据婚姻法的精神来看,实际上是想引导大家对房屋问题进行明确,结婚的时候到底是谁的房子一开始就要分的清清楚楚,以便日后为了房子闹离婚,争夺的你死我活的。 当然最明确的做法就是夫妻双方都把名字写到产权证上,夫妻双方名字都写到产权证上也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明确约定了夫妻双方各自的份额比例,这种约定有的地方会在房产证上体现,注明刘明60%,王丽40%,有的地方在内部档案中有记载,产权证上不体现出来。但是无论哪种情况,离婚时也照此比例划分;因为属于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财产份额,法院肯定按照约定优先。 还有另一种是没有份额明确约定,这种房子其所有权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也会考虑到离婚原因,房屋首付、还贷中双方实际付出的比例等综合条件,法院酌情确定一个份额比例,当然不会偏差太多。 总之,在添加夫妻一方名字到产权证上的时候,为了将来扯皮,最好明确约定份额比例,这样最明确,将来谁也不会反悔。反之,添加名字的时候就相当于把房屋赠与给了对方,这个可不是开玩笑,是不能反悔的,也要慎之又慎。...

  • 夫妻婚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人或者两人名下,离婚时产权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10-17 点击:65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问:婚前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答:婚前购买房产,房产由一方出资购买,出资方登记在对方名下。例如:房屋由男方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结婚了,那么赠与成立,房产是两人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如果没有结婚,那么女方应当返还该房产。   当然,如果双方另有约定,从约定。 ...

  • 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私自出卖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10-8 点击:23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我国《婚姻法》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案中刘某取得的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与何某共同购买的,而该案中的夫妻并没有采取约定财产制,显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对共有财产的任何处分行为都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违背对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

  • 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9-3 点击:14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房产的赠与的解读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8-21 点击:20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 张灵甫遗孀向南京索还解放前房产30年未果(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2-3-28 点击:44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张灵甫是抗日名将、国民党军著名将领,其妻王玉龄亦是民国一代名媛。王玉龄声称1945年两人结婚后,张灵甫曾在南京购买一栋房产并赠与她。后张在孟良崮战役战死,王迁往台湾,该房一直由政府代管。改革开放后,王玉龄托人向南京市相关部门索还此房,但之后房屋被拆;随后近30年间多次要求补偿,至今也未得到满意结果。 ...

  • 婚后个人名义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3-20 点击:232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本案中,你丈夫在婚后如果父母出资,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是父母出资首付,但是贷款是子女个人的,那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什么是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时房子怎样析产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4 点击:56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什么是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时房子怎样析产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分割原则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1 点击:15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首先要区分夫妻个人财富、夫妻共同财富和家庭共同财富。关于夫妻个人财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富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富: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富;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富。 ...

  • 恋爱期间购房约定婚后共有 结婚不成时房产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24 点击:11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恋爱期间购房约定婚后共有 结婚不成时房产如何分割赠与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附条件和期限的故赠与人在做出赠与表示的同时可以附上条件和期限。所谓条件指的将来在客观上发生与否尚不确定的事实,而期限则是指时间问题,将来肯定要发生的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成果时生效。附期限的赠与,期限到来时生效。此外,虽然赠与一般是无偿的但却可以为受赠人附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履行所附的义务,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

  • 赠经适房指标后反悔,撤销赠与被驳回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0-24 点击:16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赠经适房指标后反悔,撤销赠与被驳回法院审理查明,李先生原是朝阳区洼里乡的农民,其居住的房屋拆迁,并获得拆迁补偿款,用该款为他的2个儿子购买了经济适用房。2005年7月,李先生通过摇号方式再次得到一套经济适用房指标,购买天通苑的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为31万多元。因为李先生没钱购房,他与郑先生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赠与合同》,李先生将房屋赠与郑先生,并有义务配合郑先生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此后郑先生以李先生的名义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并向李先生支付了3万元加价款。郑先生购房后一直居住使用至今,并支付了相关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对此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应有所预见。另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现在双方的赠与合同已逾5年,因此判决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 婚前的房产婚后拆迁是否还属于婚前财产?如果不是该怎么办?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17 点击:17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我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婚后如果拆迁的话回迁房是不是还是属于我的婚前财产?我想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孩子,如果婚后拆迁就变成共同财产该做什么法律约定或公证吗?还有可以通过遗嘱或遗赠、赠与这种方式吗? ...

  • 父母诉不孝儿讨赠与房产 法院判决支持老人诉求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9-25 点击:22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父母诉不孝儿讨赠与房产 法院判决支持老人诉求 ...

  • 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9-13 点击:99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子女的名字购一商品房。离婚之时,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子女的财产? 首先,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尚没有独立的财产能力。因此,父母的这种行为,可视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行为是诺成合同。即有意思表示合同即生效。但,在标的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因此,这就要分两种情况对待: ...

  • 第三者(情妇、情夫)能否获得夫妻共同财产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9-1 点击:11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情妇或情夫的行为效力认定。一般而言,财产所有权人完全有权自由处理自己的财产,这是物权的基本特征之一。赠与作为一种处分方式,理当受到法律的尊重。但是,任何民事行为,都不能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否则,法律存在就失去了固有的功能了。民法通则第7条明确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有配偶者与第三人发生不正当性行为本身就违背了社会公德,在此基础进一步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该第三者的行为无疑是对社会公德的进一步亵渎,如果法院认定该行为有效,那么,无异于鼓励人们好逸恶劳,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 婆家付的首付,房产证上写的儿媳妇的名字,如果离婚了房子该归谁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8-27 点击:16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1、根据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子女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 2、但是如果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副夫妻共同财产 ...

  • 父亲病故生前所立遗嘱是否生效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8-26 点击:11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如果此房屋属于父亲和母亲共同所有,那么你父亲只能处分他自己的一般份额,母亲那一半还是属于母亲,处分你母亲也同意赠与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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