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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拆迁中对于房屋面积有异议如何处理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7-1-17 点击:58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征收拆迁中对于房屋面积有异议如何处理...

  • 【管辖异议】淘宝天猫购物过程中出现纠纷该如何确定管辖?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5-10-27 点击:28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网络购物中,如果是通过邮寄方式完成交易,这就要考虑在邮寄中由哪方出的运费(如案例二)。如果是“包邮”,那么就相当于是卖家送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买家所在地;如果是“不包邮”,那就相当于由买家自提,由买家委托承运人去货物所在地取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卖家所在地。 ...

  •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如何继承?如何确定新的承租人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3-1-7 点击:410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首先,要明确公有住房,也就是所谓的使用权的房子,豕租人死亡后,一般是不可以直接进行继承的,只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承租人。 其次,承租人的变更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有房屋所在地的物业公司作为出租人进行指定,若当事人对出租人确 定的承租人资格提出异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是予以受理的。 ...

  • 夫妻共有房屋私自办理抵押无效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3-31 点击:34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 债务人与他人共有房产可否直接拍卖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3-20 点击:155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本案执行中,执行人员对该共有房产可予以执行无异议,但对如何处置该共有房产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虽然房产其他共有人提出异议,但也可对宋某与朱某等人共有房产直接裁定拍卖,只要同时保护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即可。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对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财产直接拍卖不当,应先通过执行听证或诉讼方式分割共有房产,分割后,才可对被执行人应享有的部分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否则属程序不到位。...

  • 婚前财产增值离婚时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1-8 点击:21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某企业高管杜先生因离婚,巨额家庭财产与妻子发生纠纷。近日,该高管就此事向钟涛律师咨询。 对财产的分割,以不损害其原有价值的方法,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对可分的财产按数量进行分割,如粮食、现金。对不可分的财产或分割后会损害其价值的,如一台电视机、一台电冰箱,则综合财产现价值,按价值分割。对价值有异议的,双方可以竞买,都不愿意要的可以变卖,分割现金。 ...

  • 房主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之后,房子还能继续买么?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1-3 点击:84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主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之后,合同并不当然解除,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就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解除的效力进行确认,法院会对解除的效力进行审查,作出合同是否被解除的认定。合同是否被解除,应以法院的裁判为依据。如果当事人虽然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却未向法院起诉,只停留在向对方表达不同意解除的意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

  • 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怎么办?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10-23 点击:19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怎么办?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排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所有平房都面临拆迁问题。家也有同样问题。房地产商打着政府的幌子,乡村正在进行规划整顿。强行规定土地的价格(90元/平米)不按房地产价格,很不合理,所以,特向老师们请教:如果起诉到法院,否有利,有理?还看了新版的房屋拆迁条例,上面规定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如果我打官司的话,按新的条例还是旧的假如拖到11.1后)请律师老师出个主意! 均规定对拆迁弥补金额有异议的应先申请政府判决,解答:无论新旧条例。对裁决不服的才干起诉。 不敢断言。行政机关利用拆迁侵犯公民的财富权的情况,至于是否有利。实事求是地讲,很多。政府领导下的法院能否主持公证,也不敢断言。 共同提出要求。这比您一个人去提,建议您尽可能多地联系其他拆迁人。要好得多。 ...

  • 购房预订合同解除 购房定金理应返还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0-11 点击:29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2011年5月25日,伍小姐携带首付款,并与贷款银行雇员一同前往房地产开发商处准备签订预售合同,足以证明了伍小姐诚意。然而,开发商在提供打印好的合同文本中,涉及到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部分确实显示不公平,伍小姐有理由提出异议,要求予以修改。但当天经过磋商,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正式合同未能在原定的期限内签订,如此责任不在任何一方。而在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而伍小姐作为购买人则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证人吴某出庭作证,来证明开发商当场表示没有商量余地一节事实,符合一手房交易市场的一般惯例,法院予以采信。在此表态绝无商量余地的情况下,伍小姐没有与开发商再继续磋商并无不当,不能以此就认定伍小姐是恶意毁约。现伍小姐要求解除购房及车位预订单,双方均同意解除法院则予以准许。法院认定涉案纠纷,系基于定金合同解除不能归责任何一方,遂判决100万元定金予以返还。...

  • 买受房屋的案外人能否对法院查封提出异议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1-9-25 点击:39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其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主要有:一、经同被执行人潘某的配偶得到证实,该处的房产从来没有卖过,其本人从未知道此事,而且其丈夫也从未提起过;二、《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这是重大的夫妻共同财产。用其潘某的配偶的话来说,如果进行买卖,一定会和自己商量,她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别的字几乎不认识,而且也不知道该房屋买卖的具体事项,肯定其潘某在不知何时让其签名的;三、该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近九个月的时间至今还没有过户,而该案外人陈某无法举证其在办理财产登记上没有过错,本院当然可以采取查封措施;四、是该案外人一直没有实际占有该房屋。该案外人在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前,其与被执行人潘某之间是债权法律关系,不动产所有人仍然是被执行人潘某,申请执行人邵某当然可以申请法院对该处房屋进行查封。 ...

  • 上海市关于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赔偿问题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9-20 点击:34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如果对拆迁部门的评估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复估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复估报告或重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 买房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别他人查封,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解封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9-15 点击:101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买房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别他人查封,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解封...

  •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异议登记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9-15 点击:58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异议登记时效不是登记后就长期生效,根据《物权法》第19条,“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的规定,若利害关系人在异议登记事项受理后,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异议登记的有效期从受理之日起算为十五日。若利害关系人在十五日内提起起诉或申请仲裁的,利害关系人就需携带立案通知证明到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有效期续展手续。...

  • 94方案购房虽售同住人权利受保护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7-19 点击:19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本案公房购买时,杜军之子杜小军因未年满十八周岁不享有购房资格,因此,只有江一民夫妻、杜军夫妻4人均符合公房购买资格,故杜军夫妻符合具体可以主张房屋产权共有的条件,但由于杜军老婆江月秋在其生前未提出主张,应当视作其对售后公房登记在江一民名下无异议,故江月秋不再享有售后公房的产权,杜军作为继承人亦无相应的继承份额,故此,售后公房符合享有产权条件的人实际为江一民夫妻俩和杜先生三人。 ...

  • 买主400多万买套抵债房 法院陷入两难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6-10 点击:35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此案的当事人许先生1月份的时候曾经来上海咨询过钟涛律师,当时钟涛律师给出的建议是第一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第二起诉法院法院,轮候查封该房产。 从该报道可以看出,南京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的司法解释没用完全理解,该司法解释倒数第二天明确规定,财产保全裁定适用本规定。法院没用按照执行异议正式开听证会,而是按照信访听证开会,完全是程序错误。 ...

  •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提起查封异议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6-8 点击:25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提起查封异议吗那么,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呢?法院要组织听证会,对购买房产,支付价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清楚之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解封。 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该解释的规定,也就是说,只有涉及执行、查封行为都属于该解释范围。 ...

  •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2-24 点击:66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我国法律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假如没有特殊商定,则双方获得的财富属于共同财富。在此期间购置的房屋即便注销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富。假如一方擅自出卖房屋,与购房人签署的合同能否有效?为了阐明这个问题,下面举一个案例。乙(女)与甲(男)2000年注销结婚,婚后置办了两处房产,其中一套房屋不断闲置无人寓居。2004年6月10日,甲将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一切权证、结婚证、配偶同意出卖证明(乙的名字是甲找别人代签的)一并出示给买方丙检查。丙并不知情,核对一切原件后,便与甲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甲以77万元,将本人名下的房屋出卖给丙。款项结清后,甲向丙托付了房屋钥匙,双方一同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办理产权过户注销并领取了房产证。后丙对所购得房屋停止了装修并搬进该房屋寓居至今。一年后,甲的妻子乙向丙提出异议,理由是本人与甲系夫妻关系,房子是夫妻共同财富,丈夫卖房未经本人同意,请求中止甲与丙的买卖合同。丙不同意,于是乙于2005年9月25日,乙将其丈夫甲和丙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恳求确认其丈夫和买主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判令丙返还房屋,赔偿装潢损失8万元。...

  • 新国八条出台后二手房纠纷增多多出好几万营业税由谁来缴 所属:贷款税费 日期:2011-2-24 点击:44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新国八条出台后二手房纠纷增多多出好几万营业税由谁来缴新国八条出台后二手房纠葛增加多出好几万停业税由谁来缴 未满5年二手房买卖全额征税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的“新国八条”楼市新政,特别是“未满5年二手房买卖全额征税”的规则让不少已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还没来得及过户的市民措手不及,也让很多二手房买卖陡生变数:要么承当新增的一大笔停业税,要么解除合同。 新政算账 200万的二手房停业税增加多 “新国八条”中明白规则:二手房购置后未满5年停止买卖的,将统一征收全额停业税。我爱我家权证部一位人士通知快报记者,这条新规给二手房市场带来的冲击很大。由于在二手房市场上,购置时间未满5年买卖的很多,估量占了一大半。不满5年卖房全额征停业税 假定有一套报价为200万元的二手房(144平米以下)要转让,这套房子3年前是以100万元买的。那新政前后需求交纳的停业税分别是几钱呢?原先是用200万元减去100万元,再乘以5.5%的税率,这样算下来将产生5.5万元的停业税。记者调查:停业税全额征收200万的房屋需多缴5万多 而新政后在实践操作中,由于是全额征税,那么如今的停业税就是直接用200万元乘以5.5%。这么算下来停业税是11万元,增加了一倍! “有的大户型房子,如今光停业税就要十来万,我给房主算出来后,把房主都吓跑了。”一位中介业务员郁闷地说,年后他只能做做租赁。我爱我家的几名签约专员,这几天每天做的就是诲人不倦地给买卖双方计算税额。“经过我们谐和,有的买卖双方容许各自傲担一局部停业税,有的则是一拍两散,还有的是正在纠结当中。”记者察看:二手房停业税全额征税购房者自叹压力更大 案例剖析 新增的停业税应该由谁出? 未及时实行合同,由违约方承当 一对夫妇最近找到律师。他们是在“新国八条”出台前签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中商定停业税由买方承当,可往常他们要多交四五万元的停业税。这对夫妻郁闷地说:“我们在合同中商定了1月25日送件,新政是1月26日出的,假如我们能按时实行合同,就没有这多出来的事了。可就是由于卖方没有按时实行合同,结果招致这一结果。如今我们请求房主承当这个多出来的税,但对方就是不同意。” 法律解读: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呈现违约方的状况下,应由违约方停止承当。卖方因没有实行合同招致买卖双方未能及时送件,多交的停业税应由卖方承当。 合同没商定,应由卖方承当 今年1月21日,叶女士将浦口区一套房产卖给了李女士,因该房屋尚有32万元银行贷款,于是双方商定:李女士于合同签署次日向卖方叶女士支付32万元,用于办理房产解押过户手续,待李女士拿到房产证后再向卖方支付余款。同时双方还商定:停业税由买方担任交纳;如遇政策调整形成停业税增加,按国度政策、法规来决议由谁承当。 新“国八条”出来后,李女士说,法律规则停业税是由卖家承当的。而叶女士说,新国八条未对新增停业税由谁承当停止规则,双方应分担。双方为此争论不下。 法律解读:按法律规则,承当停业税的法定主体是卖方;在理想中买卖双方经常自行商定由买家承当,这同样契合法律规则。依据双方在合同中的商定,可得出以下结论:新政前需求交纳的差额停业税按合同商定由买方承当没有异议;双方商定因国度政策招致的停业税的增加“按法律法规办”,因而新增停业税应当由卖方承当。 律师观念 新政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房地产律师网律师表示:在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环境下,多出的停业税纠葛主要依据合同商定及实行状况停止判别。 “因新国八条产生的停业税问题不属于不可抗力及形势变卦的范围,合同不能依法解除。”不可抗力在《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制、不能防止的客观状况”。形势变卦也有明白规则:“合同成立后,客观状况发作了当事人在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形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严重变化,继续实行合同关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完成合同目的”。新国八条对停业税的调整并不用然招致双方不能继续实行合同。因而,停业税调整不属于形势变卦,合同不能依法解除。 ...

  • 再议未经妻子同意丈夫将夫妻共同房产抵押的效力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0-12-16 点击:31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而已认定的事实是陈某在与被告城关营业所签订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时,房产共有人张某并未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而是他人代签,抵押合同上张某的印章也不是张某本人印章,自1998年陈某与张某一直分居,因此,可以确认陈某在将共同房产设定抵押时,并未经张某的同意。且从以上案件事实可以看出,张某对房产抵押的事实并不知道。被告也无证据证实张某应当知道抵押的事实。...

  • 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所属:法院诉讼程序 日期:2010-12-16 点击:21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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