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明确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相关计税依据财税[2016]43号 ...
随着2016年3月25日堪称史上最严的“沪九条”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升级版出台,于因“限购令”和“限贷令”的出台而导致买受人失去购房资格或无法足额贷款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房地产买卖纠纷案件...
网络购物中,如果是通过邮寄方式完成交易,这就要考虑在邮寄中由哪方出的运费(如案例二)。如果是“包邮”,那么就相当于是卖家送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买家所在地;如果是“不包邮”,那就相当于由买家自提,由买家委托承运人去货物所在地取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卖家所在地。 ...
上海市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新的地址 ...
公有住房在限制交易期间内转让,在超过限制交易期后诉至法院的,如何认定转让协议的效力?...
根据2003年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商品住宅项目附属会所交易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会所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开发商和购房人在商品房预(出)售合同中明确。合同不作约定的会所,所有权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 开发商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
上海动迁房买卖营业税 动迁房首次交易是可以免营业税,但已经过一次买卖交易了,产证上也不是动迁房了,二次交易满五年不用交营业税。 ...
根据钟涛律师办理的最新交易信息显示,上海地区从2011年限购以来,对买房资格 是越来越严格,截止到2013年6月1日为止,外地户籍在上海只能购买一套房屋,不论房屋大小,而且还必须是结婚后以家庭为单位购买,至于离婚的,未婚的,丧偶的都不可以购买。可谓最严格限制外地户口买房了...
拆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因为动迁安置房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可以进行交易,只是办理产权证受到房管局的现在,必须等待3年后才能改名。 ...
国五条要求严格控制房地产价格,对于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个人所得税要按照交易差价的20%来征收,一石激起千层浪,由此引发了不少的争议,特别是在此期间没有过户的同志们,个个心惊胆颤,对于是否能否办理房产过户,这笔巨额税费谁来承担都议论纷纷。 ...
目前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还是可以按照房价的1%来征收,还没有按照差额的20%来征收,因为涉及到税务局的执行细则,原值认定方式、拆迁安置房价值认定等等问题,因此可能要晚几天。...
法院认定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凶宅,房东没有告知属于交易错误? ...
目前上海市动迁房交易限制时限已由5年调整为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29日发布了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现在各个区对该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的把握不太一样,有的区仍按大产证、动迁协议满三年;有的区要求小产证满三年,根据本律师的了解,只要房屋买卖事实发生在2011年8月份之前,各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法院过户的判决还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94售后公房买卖交易中同住人的权利主张注意保护...
94售后公房买卖交易中同住人的权利主张注意保护...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被告抗辩自己出售系争房屋是到手价,由此产生的佣金及税费均由买受方承担,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符合现实生活中的交易惯例,对此法院予以认可,因此原告要求三被告支付居间佣金及逾期违约金的诉请,难以支持。据此判决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的诉请,不予支持。...
在商品房买卖中,交易双方往往会采用定金的方式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但是由于相关法律对究竟何种情形应适用“定金罚则”没有明确,就在很大程度上给开发商造成了滥用“定金罚则”的机会,使得开发商往往以定金为要挟,强迫购房者与其订立商品房购销合同,损害购房者利益。新解释针对这一现象做出了明确规定, “定金罚则”的适用做出了界定,如:以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
钟涛律师按,即使在现在房地产调控已经2年的时间,房地产交易一直都没有停止,最近又开始比较活跃了,当然,买房就向买白菜,因为普通购房者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买房,只是听取中介公司的忽悠,房子只看过一眼,有些房子都没有看过,就缴纳了定金和意向金,那么如果事后感觉不合适,可以拿回定金和意向金吗? ...
随着房管局规定的动迁房交易期限从5年改为3年,越来越多的动迁房进入交易市场,但是在3年限制期限届满之前,动迁房的交易价格会更加的优惠,特别是很多动迁居民,本身房子较多,或者地段不满意,想出售之后另外购买房屋,因此,很多动迁房买卖提前发生。...
虽然房管局规定动迁房3年内限制交易,但是动迁房房屋买卖协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