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write('用户:网友 时间:2011-6-24
内容:我与买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28万出卖给卖方,同时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过户前买家可以转让房屋,且在不久买家与我联系让我和第三人签订了一份37万出卖次房屋的合同,并在此前买方与我又签订一补充协议,约定买房帮我赎契,并在我收到第三方首付款时支付给买方十三万六,请问,我和第一买方签订的这些合同及补充协议有效吗?很明显对方是为了吃差价,并且还省下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费用。如果我不履行和第一买方的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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