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write('用户:网友 时间:2011-3-30 内容:案例二是法院判的吗?方女士与郭先生是合法夫妻,房屋应属于二人共有,假如可作为遗产,该房的一半是郭先生的遗产,由方女士与六名子女均分。我认为方女士应得十四分之八,子女各得十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