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write('用户:松竹梅旺旺旺 时间:2010-6-7 内容:钟律师:您好!我买的是首套房子,在去年11月底与开发商签定的购买合同。由于开发商与银行之间在办理审核资料时,把我的审批时间拖到今年4月后,才在我紧催处的情况下,把我的房贷批下来,此时国家已经把房贷首付与房贷率都提高了,这样给我造成的多付出的利息和首付,是否该由开发商或着放贷银行赔付我,是由于他们的工作拖拉给我造成的损失呢?');